人民网记者 马丽
“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为什么企业只对拿政府拨款感兴趣,而对研发费做税收抵押不感兴趣?”
“十一五”计划刚刚开始,国家启动重大科技专项在即。谈及自主创新中的科研经费投入分配,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院院长、工程院院士李国杰如是说。
现在大家都在讲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不少领导已在考虑如何立一些项目,将公共财政经费直接拨给有关企业,较少考虑如何通过财税政策激励企业自助创新。近几年,国家已制定了多种财税优惠政策,如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可划入管理成本,比上一年超额50%的可抵扣应税所得额。但实际上,此项财税优惠政策每年在各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中的平均落实率低于14%,企业实际享受的金额只占应该享受金额的5.79%。
李国杰院士指出,对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政策、战略和规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实施监督管理。完善国家科研经费的投入分配机制与增加科技投入总量同等重要,加强自主创新需要完善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