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积极发展侨属经济,引导侨资健康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务院侨办研究办理
提案人: 致公党中央
内 容:
我国有三千多万归侨侨眷和几千万海外侨胞,这既是我国的特殊国情,也是我国的独特优势。 全国最大的500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侨资企业占相当大的比重。在这些侨资企业中,绝大多数为侨属非公经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与侨务部门积极鼓励、支持与帮助广大归侨侨眷,通过他们的海外关系,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兴办侨资企业,把侨属非公经济做大做强,迅速发展壮大为参与经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使广大归侨侨眷走上安居乐业的小康之路。
一、我国侨属非公经济发展现状侨属非公经济已逐渐发展成经济社会的一个亮点,特别是在发展县域经济、增辟新的税源与财源,以及稳定侨心,安排归侨侨眷就业等国计民生的问题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以广西玉林为例,侨属非公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有205家,总投资约2.5亿元,其中500万元以上企业27家,50万—500万元企业58家,50万元以下的120家,总年产值4.25亿元,年上交税利5474万元。
(一)侨属非公经济发展的特点
1、发展快,特别是近年来有加速发展的势头。
2、信息灵通,产品销路较广。
3、以家族式企业居多。
4、大多数企业效益较好,产值及利润同步增长。
(二)侨属非公经济存在的问题
1、人员素质及技术水平不够高,引进人才有困难。
2、没有形成规模,大型企业项目和知名度较高的龙头企业较少。
3、高新企业缺乏,技术力量薄弱,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有限,发展后劲不足。
4、侨属非公经济在非公经济中所占比例很小。个别地区侨情不明,侨资不明,侨属非公经济
不明。
5、对侨属非公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够。
6、发展软环境不太好,常有地方政府向侨属企业乱收费、侵犯企业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关于进一步发展侨属非公经济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帮扶与支持侨属非公经济,更好地发挥侨属非公经济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成立专门机构——发展侨属非公经济办公室。各地区分别建立侨属企业联系点和确定重点帮扶的侨属企业。
(二)为侨属非公经济发展架设桥梁谋求合作。可发挥涉侨部门海外关系多、信息广、朋友多的优势,统筹协调,把加强侨属企业海内外联系和涉侨部门的海外联谊结合起来,充当侨属企业的“招商局”。
(三)建议成立全国性的“侨界企业协会”。精选一批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协会会员,并在他们当中推选出优秀侨属企业家担任相关领导职务。通过协会动作,达到凝聚侨心、互相交流,共同发展的目的。
(四)组织侨属企业“走出去”活动。通过企业走出国门,与国外企业进行联谊、交流、合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加强管理,扩大规模,使侨属非公经济向更好、更远的方向迈进。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尽快出台扶持、鼓励、帮助侨属企业的相关配套政策,划拨专项扶持资金,把侨属非公经济做大做强。特别是要制定好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配套办法。
(六)严格执法,针对一些典型的侵犯侨属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与事件,给予严肃查处。 (七)在制定对侨属企业优惠办法时应侧重鼓励归侨及侨眷发展对外生产、加工和经贸活动,使侨资企业成为我国民营企业的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