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统一编号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教育部研究办理
提案人: 贺大经
内 容:
随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全家流动的状况日益普遍,随同这些父母进入城市的儿童也日益增多,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他们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儿童中心2003年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中一直未上学者占6.85%,失学者占2.45%,合计达9.3%。其中,跨着流动儿童未在正常年龄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最严重。从上世纪末起,国内一些省市就开始实行全省义务教育学籍统一编号,近年又陆续升级为电子管理系统,省内每个学生都有一个编号,无论学生流动到省内哪里都可以统一管理,这些省市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情况就相对较好。但是,省与省之间的编号却未实现统一制定,使全国范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管理以及控辍保学等难以实施。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前几年已经着手编制全国义务教育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目前正进行省份试点,争取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我们认为,制定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已经非常紧迫。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全国流动儿童已达1982万人,近年来又有很大增加,一些调查显示其入学水平有下降趋势,实现全国范围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情况跟踪监控已刻不容缓。建议:
1、尽快推出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
全国义务教育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至少已经过了3--4年的论证和试验,北京、上海、安徽、浙江、江苏、辽宁、河北等省也早已建立了全省性学籍管理系统,浙江、江苏从2004年起采用新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相关经验和技术都已经比较成熟,完全可以在这些工作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全国统一标准应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部分,统一技术标准(如学籍号格式)是保证各地的系统能够相互沟通的基础,管理标准将规范系统的运行、维护、安全、隐私保护等。建议争取在2006年内完成这一基础性任务。
2、尽快发布义务教育阶段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信息化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更可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确保流动儿童的控辍保学。目前,全国已有近10个省推出了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议可以由两种方式形成全国统一的正式系统:一是整合各省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二是以政府招标的形式有专业公司来研发完成(担任试点的安徽省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就是委托专业公司做的)。鉴于现有软件已经比较成熟,希望也能在2006年内发布全国统一的正式系统。
3、着手布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的信息化建设
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信息化一旦进入实施,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都要安装相应网络设备,配备相应操作和管理人员,这些都需要较长的准备时间。从现在开始,教育部应着手布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始做相关的信息网络硬件建设、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力争能从2007年春全面进入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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