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分别研究办理
提案人: 沈淑济、赵秀英、莫文秀、胡克惠
内 容:
1999年,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一直呈快速增长态势。 2004年,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1.41亿,占总人口的10.79%;从城乡分布看,在老龄人口中,农村老龄人口约占65%。预计2015年老龄人口将达到2.13亿,占总人口的15.17%。
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心下,我国老龄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但由于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显著,“未富先老”国情制约,老年群体问题仍然突出。
一是社会保障不足,收入水平低,增长慢。目前老年人的主体是在社会转型阶段步入老年期,他们的养老金收入、住房、医疗等社会福利待遇,都滞后于经济增长速度和市场化的配置方式,成为相对贫困的社会群体。据中部地区某省2005年对全省城市老龄人口调查,30.9%的老人月收入不足300元,超过一半(57.8%)的老人月收入不足5O0元。据统计,从1979年至2002年的24年间,城镇人均离退休金增幅低于在岗职工工资增幅;而人均离退休金相当于平均工资的比例由94%下降为71%,呈逐年下降趋势。城镇虽然已经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制度不完善,覆盖面窄,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养老得不到有效保障。受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的制约,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据老龄委抽样调查,有39.3%的农村老年人生活贫困,45.3%的农村老年人认为生活得不到保障。农村养老金制度进展缓慢,只有少部分富裕地区建立了养老保险金制度,到2002年底,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只有12%。
二是看病养病难。据卫生部调查,老人的发病率比青壮年要高3-4倍,住院率高2倍,高龄、因病不能自理的老人有1000多万。城镇退休人员中尚有39%的人未参加医保。参保老年人中,由于个人账户储备量不大,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大大超过个人账户的资金,高额的医疗费用难以解决。医疗保健服务状况也影响了老年人就医的意愿。农村老年人由于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缺医少药、看不起病的现象更普遍。在独生子女家庭中,“421模式使老年人的医疗和照顾成为年轻一代的沉重负担。
三是缺乏精神慰藉,孤独感严重。城市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趋势导致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增多。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一代户(家庭中只有一代人)和两代户(家庭中有两代人)的比例为81%;在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数的20.09%,其中空巢老年人户占22.83%。空巢现象在大城市更为突出,2003年老年空巢家庭比例北京市为34%,上海市为34.8%,天津市为36.5%。空巢独居的老人远离了工作,生活中无人陪伴,与社会的接触也逐渐减少,容易产生孤独感,导致生活质量下降。
老龄化是社会进步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我国老年群体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老龄化速度超前于经济发展速度,“未富先老”的国情使社会保障难以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老龄化发展快,老龄人口数量多,家庭小型化趋势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都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照顾资源出现断层;三是在市场经济和文化多元影响下,代际之间的孝道、赡养、照料观念有所淡化;四是以老年人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各地实践证明,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包括村镇)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不仅符合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也有利于整合社区和家庭服务照顾资源,减轻政府和子女的负担。构建社区老年人综合保障服务网络,是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建议:
1.建议民政部牵头,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居家养老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计划,尽快出台与居家养老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强化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机构的职能。特别应加强对空巢老年人基本状况的调查研究,尽快建立较完善的由亲属、邻里、社区和原单位共同组成的综合关怀体系,尤其对高龄、患病和贫困的空巢老年人予以特别照顾。
2.建议卫生部在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充分考虑离退人员的医疗需求。一是提高退休人员医疗报销比例,如北京近期实施的由政府支付退休人员个人支出费用部分的50%。二是加快改革医保报销规定,提高社区医院的技术和设备水平,为推进社区医院首诊制与大医院双向转诊提供政策支持,保证老年人在社区医院平价、低价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所网络,对社区内的老年人健康状况建档立卡、提供打针吃药等基础护理、定期上门体检,为重症老人提供上门问诊送药等服务。四是有条件的社区服务中心建立老年人应急电子呼救系统或联系人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
3.建议各级地方政府、民政和建设部门按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比例,制定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在审批新建社区时,要同时考虑老年活动场所问题。要加大投资力度,可以从民政部的福利彩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及设备的建设。
4.建议城建部门在城镇居民住房设计中探索亲子社区模式,使子女和老年人两代之间住房有分有合,便于照顾。
5.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现有社区福利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建设一支稳定的服务水准高的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关心照顾、感情抚慰、休闲帮助等服务。
6.建议财政、工商、民政等部门利用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市场向老年服务倾斜,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和扶持社会机构、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动员社会志愿者和义工等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7.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实现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接轨。要加快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养老保障问题。
8.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使绝大多数农村老人享受合作医疗;建议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制度”,作为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通过财政补贴、社会募捐等渠道,设立特困病人和家庭大病补助基金,对特困病人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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