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关注养老院的建立,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民政部研究办理
提案人: 李光荣、王国相、
内 容:
全国各大城市发展变化很快,城市的人口越来越多,而越来越拥挤,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而退休的老年人也明显增加,以北京市为例,至2004年底,北京市常住户口有1493万,而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97万,占总人口数的13%,大多退休老人无事可干,独自面对喧闹的城市,而感到孤独,尤其是年岁大,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独居老年人,更需社会的帮助与支持。 儿女上班劳累一天很难照顾老人,并且现在均为一儿或一女,结婚后两个人四位老人,再加上自己的小孩,年青人负担实在重,过重的家务负担影响事业的发展。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科学社会的发展,关心老年人的生活与健康至关重要,故我国应重视各种形式养老院的建立,使老年人生活愉快、健康,而且不感到孤独很有必要,所以建议:
1.一种养老院以城市为依托,在城市郊,建立养老院。此乃空气新鲜,城乡结合,宽广舒适,使老年人心胸开阔,食用粮食疏菜新鲜,亦有利于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同时有利于缓解城市内人口的压力。政府适当资助、而收取食住、医疗费。
2.第二种以社区为依托,社区内根据老年的数量,具体生活条件,经详细调查,建立不同型,相应数量的养老院。这样离自己家近,儿女看望方便,使老年人仍有在家的感觉,老年人在一起有相应的谈话内容,和愉乐要求,从而不感觉单独。
3.第三种,是营利性的养老院,国家鼓励私人或企业投资,建立条件舒适,设备完善,照顾周到,环境优雅的养老院。亦可分高、中、低不同型别,不同条件的养老院,可自由选择。
养老院的建立最重要的是解决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医疗保建的问题,减少其子女的家务负担,有利于社会主义科学社会的发展。再者也扩大了就业面,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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