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教育部研究办理
提案人: 于小文
内 容:
2004年初,素有世界工厂之称的珠三角地区出现了民工荒,随之我国各传统的农民工聚集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劳动力短缺现象。 事实上,我们并不缺体力劳动者,而是缺少作为技工、熟练工的劳动者。这表明:(1)我们开始品尝到了忽视职业教育的恶果,1999年以来全国中职招生出现的负增长在此露出了后患;(2)党中央、国务院自2002年以来重视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得到了实践的证明,必须贯彻好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3)在未来劳动力供给的主流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情况下,必将对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出更高的要求。
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根本在于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文化和技术素质偏低是一个瓶颈性问题:我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8.2%,初中文化占49.3%,高中及中专文化占11.9%,大专及以上文化占0.6%,其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在现有1.2亿农民工中,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7.5%,受过技能培训并获得证书的占18.5%,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仅有2.4%。可见,缺乏相应的劳动技能和职业资格是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严重障碍,导致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低下和创业能力低下,严重制约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我国城市化率的迅速提高和对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的需求迅速增长的趋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解决好三农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不断加大贯彻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力度,并把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贯彻城市反哺农村方针的重要切入点,地方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职工教育应专列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项目,鼓励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解决农村职业教育的资金问题,为农村职业教育提供必要的发展条件,由政府主导的构建农村职业教育网络体系。
二、要把支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作为今后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尤其是对口扶贫工作,更要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趋势的变化,大力支持以就业为本位的职业教育,以职业培训促进农民就业、以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以增收促进农村脱贫。
三、努力降低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成本,提高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就业率。要把低成本、高就业作为农村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亮点,经费可由政府资助、社会捐助以及小额信贷等多种方法筹集,尽量减少农民个人负担的部分,在专业设置上要与市场对人力需求的结构相匹配,不能盲目跟风追逐热门专业,以确保高就业率。
四、实施鼓励和规范并重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一是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二是依法加强对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三是构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全国信息网络及时提供培训和就业信息,强化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职业教育方向,促进职业教育健康迅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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