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15日电 《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社评说,“3.19枪击案”连日以来因为陈义雄家属出面指控侦讯过程种种劣迹而再度浮上台面,成为舆论的焦点。自从去年检警宣布陈义雄为凶手,但因其死亡而予以不起诉处分之后,表面上似乎暂告平静,真相却显得益发扑朔迷离。 如今,陈义雄家属重掀波澜,检警虽也召开记者会反驳指控,并不能平息众疑,各项辩解也显得苍白而无力。
社评说,即使是官方人士,至少已有两位出面说了公道话。一位是“3.19枪击案”身历其境的被害人之一吕秀莲,另外一位是“总检察长”提名人谢文定,他们都认为家属的权利应该受到尊重,也应该让家属有表达感受的空间,更不应该封闭重开调查之路。
这样的说法,反映了大多数冷眼观察事件真相者的心声。检警单位自以为是地宣布侦破本案,办理本案的人员也都论功行赏,官运亨通,看在人们眼里,其实别有体会。官方以死无对证之人,牵强附会的说法草率结案,不生疑窦者只怕不多。现在家属出面翻案,除了继续调查真相仍然值得努力之外,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遵守与人权保障的实践,也又一次成为应该检讨正视的问题。
从陈义雄家属与检警双方的相互指控辩驳,人们发现侦讯过程之中,程序正义的维持,阴影重重。家属指称侦讯前曾受警方威胁加以监禁,检警的解释则是告知伪证罪的刑责。
果然如此,则显然是将家属视作“证人”而加以侦讯,然则为何又在家属指控曾遭手铐加身时,指称因系“共犯”而于拘提时戴上手铐?家属指控警方不许聘请律师,警方则称曾询问是否要找律师但家属表示不要,此说如果属实,有没有笔录加以记载?可不可以展现录影录音提供验证?家属指责警方相逼做出道歉声明,要求在录影机前读出警方预先拟就的台词,检警则说是为了保护家属而录制道歉声明,宣读的乃是家属自拟的文字。然则由家属录影道歉,极不寻常,绝非一般习见的人情反应,而且检警当众播放侦讯录影带,企图证明并无不当侦讯的行为,却也只能是经过选择的少量部分,内容不是重要供述的场合,也无法提供外界检验侦讯录影有没有剪辑修改、任意停机的情形,更不啻说侦讯笔录无法对照录影内容验证确实无误了,检警的说词,完全不足取信于旁观的中立第三者。
社评认为,更令人讶异的是,检察官自诩信度百分百的破案结果,竟然全无直接证据,而只能靠着扣应节目的录影带与翻拍照片供人推测指认陈义雄曾到过现场,就硬要编排陈义雄乃是扣发扳机的凶手。
政府宣布台湾是要以人权“立国”的“国度”,提倡者就是在“美丽岛事件”中担任人权律师的阿扁,他也正是“3.19枪击案”的“受害者”之一。另一位受害者吕秀莲,无巧不巧恰是阿扁人权律师当年“美丽岛事件”中的被告。从威权时代开始,刑求逼供、威胁自白,制作完美或是预先设计的笔录,侦讯时不许律师辩护,用种种不合程序正义方式获得嫌犯的供述,向来就是刑事侦查中惯用的伎俩。人权律师与政治事件的被告,无不知之甚详。
社评说,时至今日,在人权绊脚主政的时代,“3.19枪击案”侦讯过程,却又呈现了许多令人熟悉场景,而且遮掩的技巧似乎显得更为高明。现在又创造出刑事案件证人不需要律师(却需要切结)的规则,嫌犯与证人的身分则由侦讯者任意交叉换用,实质上排除被侦讯者聘请律师到场的机会;再利用当事人不谙程序保障的弱点,使之成为予取予求的侦讯对象;还加上不易勘验的录影带制造侦讯全部无瑕的假象,使得被侦讯者的程序保障遭到剥夺殆尽。人权律师“总统”主政下刑事诉讼场景,画面扭曲不输往昔,却不再听到人权律师“总统”挥舞人权“立国”的旗号加以纠正指责。“3.19枪击案”中陈水扁身为当事人,却容忍检警机关以不符程序正义的方式侵犯已故者家属的人权,竟还由“政府”大肆表扬,此中会不会引起政治迫害的联想?陈义雄及他的家属,其实已经沦为政治案件的牺牲品!
社评认为,吕秀莲知道真相不明,家属人权受到威胁的执法程序不公不义,于是发出不平之鸣,当年政治犯人权受害者的敏锐依旧。身为台湾“总统”兼“3.19枪击案”的阿扁人权律师,则在旁眼睁睁地看着刑事诉讼侦讯程序继续蹂躏人权而不发一语,这是多么讽刺而又吊诡的画面?“3.19枪击案”的真相,似乎也就在这样讽刺的画面之中,同时变得模糊而又清晰起来?!台湾赖以“立国”的人权呢?依然无力抵抗当权者的欺凌与拨弄,对于人权“立国”的招牌,只能哀怨无奈的抗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