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妙龄女办公室内遭强奸 申请工伤索赔被两度驳回
已经来到成都的晨阳住在距本报很近的地方,但她仍然没有勇气来到声援团的座谈会现场。 昨日,她在成都的同学杨冰(化名)代替她坐在了座谈席上。在座每一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与自己的好友晨阳有关,杨冰听得格外专注,生怕漏掉一丝信息。两个多小时的座谈,杨冰一直不停用笔记录。
“非常感谢你们!”杨冰在座谈会结束时说,她会将来自成都的支援和声音一一转达给晨阳。她说,自己见证了晨阳从无忧无虑到恐惧犹豫的巨大变化,作为好朋友自己非常痛心。她和另外一名老同学曾经一直陪着晨阳,想让她在地狱里见到太阳,但是艰难地走到这一步,晨阳仍然没有见到太阳: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支持她,单位上也没有赔偿,她到底该怎样走下去?听到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也听到这么多支持晨阳的声音,杨冰十分欣慰。作为晨阳的好友,她们一直建议她离开那座城市,开始新的生活。虽然这个建议曾让晨阳憧憬,但晨阳最终总会放弃这个想法。时间一长,杨冰才知道,那个地方有晨阳最牵挂的两个人:她的妈妈,她的男友。
晨阳在成都期间,远在攀枝花的男友数次打来电话询问她在这边的情况,担心她受到新的伤害,叮嘱她如果支撑不下去了,就赶紧回到他身边。但晨阳清楚,身边这个重情重义的男子,其实也在承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晨阳说,自己出事后,曾数次向男友提出分手,让他考虑清楚,要跟自己在一起需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但他每次都说:“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希望你也不要再想它。我们会很幸福地过普通人的生活。”实际上,攀枝花这座城市之所以在晨阳心目中依旧温暖,就是因为这个爱她的男子,还有她的亲人。
昨日,晨阳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一张男朋友的单人照片,小伙子长得挺帅气,在阳光下灿烂地微笑着。晨阳下一步到底会作出怎样的抉择?是百折不挠地继续走工伤鉴定这条路,是先接受专业心理医生咨询辅导,还是暂时回到以前的生活环境?
到今日凌晨记者发稿时,这个弱女子初步决定接受心理医生和专家们的建议,先调整自己的心态,并向心理专家寻求帮助,寻求支持。至于以后的路,她说自己需要好好想一想……
心路历程
晨阳在成都的一天
昨日上午9时,火车南站出口,“倒春寒”让前来接站的人们都竖起了衣领。记者在人流中看到一个身着黄色薄棉衣、步履缓慢的娇小身影,她就是乘坐十几个小时火车从攀枝花来蓉寻求支持的晨阳。“一整夜没有合过眼,有点累。”旅途的劳累和整夜的失眠让她勉强的笑容都带着苦涩。
“不看了,我不敢看下去了……”晨阳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才哆哆嗦嗦地打开报纸,查找报道。刚瞟了一眼标题,她就象被针刺了似的,丢掉报纸,腿一软,瘫倒在地,泪如泉涌。“我以为我可以面对的,但是我现在心慌极了,我害怕!同事看到报纸后,肯定又要骂我这个‘铁石心肠’、害人进监狱的女人!”为寻求声援而勇敢来蓉的晨阳说,尽管她听到了成都市民对她的支持,但是一想到厂里即将流传的各种流言蜚语,她就不寒而栗。“要不,我还是回家吧,待在家里不出来总可以安稳一点……对,我回家去,明天就走……”坚强的晨阳,再一次萌生退意,只想回家寻找安全的庇护,不敢再执著于“讨个说法”。
记者决定立刻陪同已濒临崩溃的晨阳前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寻求心理学专家的帮助。“小心车辆,留点神,注意红绿灯啊!”前往医院途中,晨阳神情麻木,记者不得不一路搀扶着她。
路过一家少女饰品店时,晨阳轻声说:“我要进去看看,好像挺漂亮的!”在饰品店里,晨阳选了两条淡紫色的发带,但很快她又放下了。“这么漂亮的颜色再也不适合我了,我该选深色的。走吧,不买了!”晨阳眼里好不容易流露出的那一点神采立刻暗淡下去。在一家鞋店,她试穿了一双标价为120元的黑皮鞋。“60元能卖吗?”晨阳怯生生地问。“你这小姑娘还价不耿直,70元就给你,别再讲了!”这句普通的“讨价还价”,让已成“惊弓之鸟”的晨阳受了惊吓。她拉起记者就往外走,似乎想逃离这可怕的是非之地。“她是在说我呢,我不想买了!”
专家建议
心理专家:晨阳需接受心理咨询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陪同晨阳来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该院副院长、心理卫生中心专家张伟副教授与晨阳进行了简单的沟通。心理专家明确告诉晨阳,她目前仍然处于“创伤后应激障碍”状态,可能存在焦虑、抑郁、社交障碍等问题。要想从阴影中走出来,光靠自身力量很困难。因此,张伟副教授说,鉴于她目前身体很虚弱,情绪很不稳定,如果坚持申请工伤必将面临更大的身心压力,毕竟健康是第一位。他建议晨阳先把工伤的事暂缓一段时间,尽快接受正规的心理咨询治疗,如果条件许可,她应先接受约两个月的正规治疗,这对她会有较大的帮助。
李银河:“声援团”,算我一个!
昨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银河教授就“晨阳事件”接受了本报记者25分钟的专访。
采访前,李银河教授仔细阅读了本报《上班时间被强暴
弱女以工伤索赔》的报道。她首先强调,自己对法律方面的具体条款不是太清楚,因此晨阳能否认定工伤,她感觉可能存在争议,而且这个过程十分漫长。但是,单就事件本身,这个受到性侵犯的女孩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特别勇敢的行为,特别需要各界的支持。在得知成都近百人组成了“晨阳声援团”后,李银河教授表示:“算我一个,我支持她!”
李银河说,之所以说晨阳的行为很勇敢,因为她接触过许多遭遇性暴力后忍气吞声、连报警都不敢的女性。李教授说:“我们现在还是个‘男权社会’,女性作为弱者,在受到男性暴力侵犯后往往还要为自己所受到的性伤害遭受舆论的谴责。最多见的无非是说被强奸女性自己行为不检点、穿着暴露,刺激了男人的性欲;或者说为什么强奸你不强奸别人?有时候连受害者家人都将之视为‘丑事’。这些流言蜚语无形中又加深了对受害女性的伤害。”
李教授呼吁更多人加入这个“声援团”。另外,李银河教授也建议晨阳能及时接受专业心理医生的咨询辅导。据她介绍,很多发达国家对于强奸案受害者都会安排心理辅导。
人物简介
李银河,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最著名的社会性学家之一,并于1999年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五十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法院:工伤应由劳动部门判定
随后,记者来到负责此案一审的攀枝花市某区人民法院,该案审判长——刑庭的文副庭长向记者介绍了审判的情况。
文副庭长说,2005年12月19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黄某犯强奸罪。经审理,法院于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决黄某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黄某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同时,黄某的辩护律师一直在为其作无罪辩护,要求将其无罪释放。今年3月8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文副庭长说,案发后,黄某没有承认自己的强暴行为。直到2005年12月4日,黄某要求见自己的母亲,当天就作了有罪供诉。“他称自己想得到晨阳,只有先强奸晨阳让她怀孕,她才会嫁给自己。”
“晨阳为何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记者问。
文副庭长说,由于晨阳在强奸案中并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所以没有起诉的必要。但宣判前,晨阳都有权利向检察机关或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虽然现已作出终审判决,但晨阳还是可以向法院单独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伤害事故都属于工伤,那么晨阳上班时在工作场所遭强奸是否属于工伤?”记者问。
“她是否属于工伤,最终应由劳动部门或者法院民事庭作出判定。”
检察院:公诉阵容强大
据当地检察院公诉科冯科长说,由于该案影响很大,检察机关组成强大的公诉阵容,由一位副检察长和他直接出庭公诉。在有力的证据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黄某有罪。
本报记者 郭龙 昨晚9时攀枝花报道
读者、专家支持晨阳
本报记者 向勤 傅艳 周牧 实习生 杨杰 摄影 李杨
“晨阳,我们支持你!晨阳,加油!”昨日一整天,本报专为晨阳开通的热线一直响个不停,关心晨阳的读者纷纷从电话那头传来振臂呐喊,令人感动。同时,本报也组织一支声势浩大的声援团,从各方面给予晨阳支持,团队成员包括法律界人士、传媒“名嘴”、社会学专家、心理医生、妇女联合会、妇幼保健专家等近100人。团队成员中的律师90%都认为晨阳事件符合工伤标准。
本报读者
“我支持晨阳勇敢站出来。虽然道路艰难,我们将在精神上支持她。”昨日上午8时30分,一位姓吴的女士率先打进本报热线。45岁的吴女士在我市一家大型企业内工作,她说,她年轻时曾遭到过办公室性骚扰,迫于舆论压力忍耐了许多年,后来她被迫换了工作。“对待这种人就要狠,否则女人永远是弱者。”对遭受侵害的晨阳,吴女士说自己能理解她的心情,晨阳所有的犹豫、担惊受怕她都能理解。
近百名打进热线的读者中,有70%是女性。她们对晨阳的遭遇充满同情,对晨阳充满关心和爱,她们不约而同地向晨阳举起了“支持”的大旗,坚决要求晨阳所在的单位给予晨阳一定赔偿。打进热线的部分男士也对晨阳的选择竖起大拇指,他们还从申请工伤方面发表了看法。
昨日,四川经济广播电台著名主持人罗小刚在看了本报报道后也深深为晨阳的勇敢所折服,“我很惊讶,她那么弱小的身躯,怎么就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抗争。”他积极站在了支持团队当中,为晨阳呐喊助威。
法律专家
四川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秦大雕:如果晨阳以工伤索赔为由走诉讼之路,那么横亘在她面前的是如何认定她受到伤害的伤残等级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有了伤残等级的认定,才能提出索赔请求。”秦大雕表示,类似于性侵害的伤残认定在取证上非常困难,其过程也是非常复杂的,这将直接影响今后的工伤索赔。
四川炜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天才:《成都晚报》对晨阳一案的报道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法律的尴尬,即对于性侵犯、性骚扰实施者的惩罚力度不够。
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玲玲:“强奸本身就是一种极为强烈的人身侵害,强奸犯除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外,却没有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问题,这反映了法律对于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不够。”她进一步解释道,如果当初晨阳知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涉嫌强奸一案,她当时就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按照法律规定,她将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只对施暴行为进行法律制裁,而不对受害人进行相应赔偿,说不过去。”宋玲玲表示,晨阳一案折射出我国法律的3个空白,即在刑事法律关系中,受害人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得到精神损害赔偿,而只能在未提出过刑事附带民事法律赔偿的前提下,单独提起民事损害赔偿;在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中,对于已认定构成工伤的情况,在受害人受到的是更多的精神方面的损害而无明显的身体损害的情况下,如何对受害者进行工伤保险的赔偿;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目前尚无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义务,对因单位未尽到安保义务的情况下,劳动者受到伤害,单位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也无明文规定。
社会学家
性暴力事件越来越多,遭受性侵害的弱者为什么不敢站出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感慨万千:“目前国内法律更注重对加害者的处理,没有更多考虑受害者。”他认为,她们“站”出来的“成本”太高:维权过程中,时间、财力、人力、物力、尊严,受害人全都得搭进去;即便受害人没有错,但中国传统舆论的看法还是会对其产生误解,受害人又没法去解释,难以承受。
“我完全理解这些没有勇气的受害者。因为不站出来的‘成本’比站出来的‘成本’小多了。尽管忍气吞声会在精神上受到巨大压力,但至少比“站出来”曝光的“成本”低多了。”要让那些遭受暴力的女孩“站出来”,必须要降低维权“成本”。这些“成本”都是因为现有法律的不完善衍生的,这就是立法机关该考虑的问题。
“我很钦佩她。”胡光伟说,晨阳是以牺牲自己为代价,让其他的姐妹在受到伤害后能得到权利保护,她值得尊重。
妇联:勇敢站起来 对性侵犯说“不”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卢建梅昨日声援道:“遭到性暴力,就该像晨阳一样勇敢地站出来,自己都不行动,谁又能保护她呢?”她认为,女性在遭遇首次性骚扰时,就应该坚决地说“不”,并冷静地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己,一定要坚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