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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记者 谢宇芳 摄)
昨日,在市工商局举办的3·15活动咨询现场,市民马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遇到的烦心事。20多天前,马女士从一只面包里吃出块黑乎乎的东西,令她大倒胃口。本想讨个说法,但由于没有保留购物发票,消协不予受理此事。
今年2月20日,家住经技区的马女士在某商店购买了两袋名为“特制长方包”的面包。第二天一吃,发现其中一块面包里面有一团黑色的脏东西。此后,马女士一直出差在外地,没有时间处理此事,直到3月14日才回威海。由于时间太长,马女士已经找不到当初的购物发票了。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马女士曾经给生产厂家打过电话。厂家表示,可以给马女士换两个面包。马女士不同意,她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食品卫生非常重要,现在她一见到面包就觉得恶心,希望厂家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记者昨日致电该面包生产厂家,一名女士表示,“已经处理了此事”,但具体是如何处理的,她也说不清楚,之后对方匆匆挂了电话。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认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当给予退换。消费者如要投诉,则须提供购物发票。针对消协每年都会收到一些因消费者提供不了发票而影响维权的投诉案例,为此,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要养成保留发票、合同、实物、检测报告等证明的习惯,这样一旦发生纠纷,能出具有效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玉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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