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到昨日为止,区运管所组织实施的为期半个月的非法汽修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共查处非法汽修点62家。
区运管所维修(驾培)科负责人介绍说,我区的非法汽修点主要在镇与镇之间的公路边,利用自家的房屋或租赁房开店。 非法汽修点的经营者大都是汽车修理工出身,采取“无证经营”、“越级经营”、欺诈消费者等手段牟取非法利润。
10日上午,在新街镇花木城路口,一家自称是“远东汽车养护中心”的工人,已经将一辆汽车的发动机拆下,正在修理。检查人员一查,修理工无任何资质,店主也不能证明自己是“远东修理厂”的。
检查人员告诉记者,修理发动机要具有一、二类汽车维修资格的厂家才能修理。一个正规的汽修企业,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要有工商和税务部门批准的相关证件。从事汽修行业的工作人员,要持有由交通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和由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具备上述条件而进行汽修的,属非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