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首席记者刘洋)手里拿着今年3月18日到期的教育储蓄存折,取钱时银行表示不能按照教育储蓄利息支付。任先生这笔1万元1年期存款,将少得88.20元利息。老人办了教育储蓄
“三年前,我去和平区云集街一家储蓄所买国债,储蓄所推荐我存利息高且不用缴利息税的教育储蓄。 我是1926年生人,不是学生,但储蓄所的人说只要拿身份证就能办。去年,我拿1万元存了1年期的教育储蓄。”今年的3月18日,存款到期,“营业人员说我办的存折不合乎教育储蓄的要求,不能按教育储蓄付利息。”没有“证明”不算数
昨天,记者咨询了任先生办理教育储蓄存款的所在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央行和教育部去年11月联合印发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规定,储户若在2005年12月1日后支取教育储蓄,必须提供由国税总局制定、省级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由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否则按普通零存整取定期利率计息,且征收利息税。
“我不符合办理教育储蓄的条件,但储蓄所却给我办了,出了问题就该由银行承担责任。”任先生说。利息少得88.20元
到昨天下午,任先生还没有取出教育储蓄存折中的1万元存款。记者替任先生计算了一下,如果按教育储蓄存款算,一年期的年利率为2.25%,1万元1年期存款的利息应为225元;如按普通零存整取计算,年利率为1.71%,扣20%的利息税,任先生将得到利息为136.80元。二者相差88.20元。政策点击
如何办教育储蓄?
教育储蓄开户时,须凭储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储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储户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