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是不争的事实。有消息说:“近10年来,中国人慈善捐赠人均仅为1.7元。虽然我国有23万多拥有百万美元以上的富翁,但在“非典”期间,只有一位富人以个人名义捐了200万人民币,占富翁人数的二十三万分之一,中华慈善总会总共才收到770万元捐款。 全国上千万家企业中,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十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慈善捐款。(见2006年2月13日《法制文萃报》22版)
捐赠不活跃,并不就说明国人尽皆缺乏慈善仁义之心,仔细想想,估计是有些潜在的原因影响捐赠。
捐赠带强行。每年的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的。一遇灾祸,大凡机关单位总是按人头、依职务指派捐款或赠物,捐多捐少都有定数,行政色彩浓厚,缺乏自愿性、独立性和自觉性。一般说,你想不捐或者多捐似乎都是说不过去也是容易被当成“另类”的。对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而言,那种通知和动员也是近乎指令,就连离退休人员也多有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早已将捐款从工资中划走的问题。如此一来,被迫捐赠就使得大家心里不痛快,不是不愿意献爱心,而是奉命按“职”行“捐”,不捐不好,捐多了也不大好。
账目不透明。主要是捐赠的善款善物的用途不公开,不透明。大家包括工薪阶层特别是离退休人员按“通知要求”捐赠了款物,心里都愿意知道这些款物用在了什么地方,是否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尤其是这几年不断听到有些贪官大肆侵吞扶贫款、救济款、捐赠款的问题,还有善款不被善用,而是用在家属楼建设、加班补贴、劳务费以及吃喝招待上,就更让捐赠者不放心。总不公开善款开支用途,难免令人生疑,生疑的心态决定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血汗钱“捐赠”到腐败的“无底洞”里去。那年,北京市为受伤的黑熊捐款后,把捐款的收支账目十分明细地在《北京日报》公布出来,接受社会监督,给大家一个明白,受到人们的肯定。
机构缺公信。目前,除了政府的捐赠管理部门外,实际还有不少慈善捐赠的组织单位和团体,也有一部分自发的民间慈善组织。这些“组织”都在打着献爱心、捐善款的旗号,四处拉钱拉物拉捐助,甚至还有一些假和尚、假道士、假道姑骗钱骗物,大都是钱物弄到手就走人,根本听不到下文和回声。这既让人们分辨不清谁是“正规军”,谁是“游击队”,也让大家听到“拉捐赠的”就像听到“讨伐队”来了一样腻歪和恐惧。没有慈善组织的信誉品牌,缺乏捐赠救助的公信,真假难辨,用途不明,监督不力,人们甚至不知道把善款捐赠交到哪里才能够放心,也难怪有些企业和个人对捐赠不大热心。
意识需公平。“人之初,性本善”,话虽这样说,但慈善既是一种意识,又是一种责任,还是需要培育。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6000万以上的灾民需要救济,有2200多万城市人口生活在低保线下,有75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还有6000万残疾人需要社会提供帮助。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人均捐款一度仅为0.92元,志愿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这至少说明,在慈善文化的宣传教育上,在社会责任意识的培育上,在和谐社会的道德建设上,还存在着“盲点”和“盲区”,在某种程度上迟滞了大家仁爱慈善之心的生发和长成。和谐社会需要在逐步健全和完善让人安心和放心的捐赠环境的基础上,把慈行善念作为生活本身的一种需要,把真心捐赠视为自身道德修养的内在需求,这样自觉自愿地参与慈善捐赠才有可能化作普遍的社会行为。
慈善事业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也考验着人生的态度和价值。西谚说:“一个人的真正财富,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对其同伴及朋友们所做的好事。当他死去,人们不会说:‘他遗留下多少财产?’但却会问:‘他生前做过多少好事?’”有报道说,比尔·盖茨日前在英国伦敦庆祝自己50岁生日时宣布,在适当的时候,他会将自己400多亿美元的巨额财产捐献给社会,不会作为遗产留给子孙。英国著名女富豪安妮塔·罗迪克近日宣布,不抱金山银山进坟墓,将把价值5100万英镑(约合9180万美元)的个人财产全部捐给慈善事业。尽管我们在捐赠体制和操作上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还是应该看到,社会需要捐助,个人需要爱心,哪怕是像港台慈善家那样自己背着粮食拿着钱物直接送到贫穷人家,这个表达善心爱意的捐赠还是全社会不可或缺的。[姬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