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西部时报
■本报记者 王剑锋 李天中
湖北省公安县章庄铺镇辖区内有一个回龙湾村,这个村地处丘岭地带,没有矿产资源和企业,农民赖以生存的只有可以耕种的土地。2001年,因207国道改道,有关部门征用了回龙湾村部分耕地,可地被征用5年了,部分农民应得到的补偿费却一直迟迟没有落实。
失地农民的呼声
2006年2月18日,本报接到这样一封群众来信:“我们是湖北省公安县章庄铺镇回龙湾村的农民,我们的耕地已被征用5年了,只给了我们补偿费每亩600元,而且这600元大部分还都是白条,只有一小部分人得了几百元钱。5年来,我们这些被征地户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耕地越来越少,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子女上学、就医等都没有了保障。我们有很多疑惑,想借贵报帮我们问问,国家征用耕地给我们的补偿费是多少?怎样分配?这5年的损失谁来补啊?”
走进章庄铺
2月22日,记者赶到湖北省公安县章庄铺镇了解情况。镇党委书记雷允大和有关人员向记者这样解释:“2001年207国道改线占用了章庄铺镇一部分耕地,占地补偿问题在章庄铺镇涉及到4个村,也唯有回龙湾村没按当时补偿的标准执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补偿标准问题,我们镇政府也有想法,但是这标准也不是我们制定的。那要问县里主管部门。二是村民之间有矛盾,回龙湾是由原来的两个村合在一起的,在合村后的村干部配备上,原来的两个村有不同意见。由于村干部不合,有一些人不太支持工作。三是在补偿问题上,镇里当时也想拿一个方案出来,在账面上已经落实了,但在法律上还没搞清这个关系。这个村是土地延包的最后一个村,到现在还没签合同,原因是补偿金没到位。我们计划通过土地延包调整土地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这不还没解决,昨天刚开过会,今天你们就来了。四是村干部指导思想有问题,想截留征地补偿资金,以至于这么长时间没给群众兑现。但我们表示,两年内一定全部给群众解决。”
雷书记还表示:“镇里绝对没有截留一分钱。”
当记者问到该村如何执行补偿标准时,雷书记解释:“当时修路总共占了回龙湾村121亩水田和旱地,上级有关部门按水田每亩3000元、旱地每亩2500元的标准补偿,没有单说安置补偿费问题。关于这些,公路方面有文件。而且每个地方的标准也不一样,荆东路是每亩补9000元,这里每亩补3000元。关于每亩3000元的分配,村委会留1500元,组里留900元,农户留600元。原计划按3∶3∶4的比例分配,到了村里又变了。”
记者又问:“为什么农户反映村组干部打白条,而且用补偿款顶抵过去的一些提留款?”
有关人员解释:“其中涉及这种情况,不可否认。但这次补偿款问题已经牵涉了土地延包调整问题。这包括:一是路的问题,它的宽度、坡度对周围土地有无影响。二是水的问题,路边挖沟修渠还要占地,这还要找施工方协商。否则,路堵了水,夏季受了灾还是问题。三是补偿标准低。原来标准比较合适,现在较低,村组提高了,还有粮食直补没法解决。四是土地延包问题,修路导致部分农民无地可种,这都要想办法解决。”
公路指挥部文件
按照章庄铺镇领导的解释,镇里没有截留一分钱,但村民们反映,如果镇上加强管理,会出现这种状况吗?此外,还有一笔10万元的协调管理费是做什么用的?一位村民交给记者两份文件。并说明这两份文件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公安县公路路网建设指挥部[2002]1号文件 《关于加强207国道章庄段改线工程征地拆迁补偿金管理的通知》:
章庄铺镇公路路网建设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路网建设的文件精神,保障207国道章庄段改线工程的顺利施工,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章庄铺镇路网建设指挥部负责207国道章庄段改线工程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并安排专人为章庄铺镇财政管理所设立专户,建立专账,严格按补偿方案和标准实行领导审批程序。
二、补偿标准:征用土地地面附属物及建筑物补偿69万元;土地补偿费66万元(其中水田148亩,每亩3000元,金额44.4万元;旱田60亩,每亩2500元,金额为15万元;其他面积30亩,金额6.6万元);堰塘补偿15万元,农田水利:平交道口恢复工程20万元,协调管理费10万元;调红东公路44万元,共计224万元。
三、补偿办法:地面附属物及建筑物按乡镇村与农户补偿协议直接补偿到户。土地补偿费由村民委员会设专账,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农户的土地补偿费由村组代表讨论按比例结算。堰塘按占地面积结合水系实际情况以堰补堰,按每方土3.5元标准结算,挖堰后验收结账。
四、切实加强公路征地补偿资金的监督、审计和跟踪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用、挤占和截留补偿资金,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这份文件,村民们反映:“按照《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至6倍。公路路网建设指挥部仅给我们每亩水田3000元,旱田2500元,再怎么算,我们平均年产值也得1000余元吧,为什么仅补偿这么少呢?”
交通局的解释
为了弄清楚农民提供的这份文件的相关背景,记者又采访了该县交通局曹副局长。
记者:“曹局长,你了解公路路网指挥部[2002]1号文件的内容吗?”
曹副局长:“这个我知道,我参与起草过这份文件。”
记者:“这份文件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制定的?”
曹副局长:“不是按法律、法规制定的,是参照周边县市的标准制定的,按照湖北省全省的规定制定的。”
记者:“省里有这样的文件吗?”
曹副局长:“没有文件,是交通厅传达的。207国道改线是省公路局批的,资金由省公路局包到市公路局,市公路局包到县政府,县里又包到乡镇。”
记者:“修路资金与占地补偿由谁出?”
曹副局长:“省里、市里给多少钱我办多少事,地方财政拿不出钱来,可老百姓有地……修路是公益性事业,对于公益性事业,老百姓可以无偿捐献土地……”
记者:“这就是说无法按法律、法规办事了?”
曹副局长:“我要按法律、法规来办,可哪来的钱呢?法律、法规我们都懂。公路建设是省里、市里下的任务,路必须修,没钱也得修。我知道这么做会犯错误,可不犯错误就不可能做好这件事。类似的事上访告状的多了。回龙湾村的事,那是章庄铺镇党委、政府监督不力。”
记者:“在你们出台的补偿标准里,还有‘协调管理费10万元,调红东公路44万元’,是怎么回事?”
曹副局长:“上级让我们修路,是按2∶5∶8的标准拨款的,就是每公里路基20万元,柏油(沥青)路面50万元,水泥路面80万元。我们按修路基的标准申请到拨款,这些钱包括了修路的费用和支付补偿的费用。协调费是给镇里的,不协调好与镇里的关系怎么修路啊。调到红东公路上也是这里面的钱,目的是平衡两边的关系。还有平交道口恢复工程20万元、修机电站15万元都是从这里提出来的钱。县里财政不给补,就只有这些钱,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我们要求到农户手中至少每亩2000元,可一些乡村干部胡搞,还给群众打白条。为这件事我已经把他们镇书记骂过一回了。”
谁最无奈
章庄铺镇的雷书记还告诉记者:“村组干部没把补偿款全部给农户,并不是被村组干部花了,而是他们还过去欠的债了。现在要立即给群众是有难度的。但我们要求,10天之内把每亩600元给群众兑现,2至3年内按每亩2000元还给农户。这还得从转移支付款和村集体的茶山、机动田里出。至于那几个被占地的农户几年没种地,也就是两三年嘛,下一步土地延包承包时调给一些地就行了。我们对这件事也确实无奈。”
公安县交通局曹副局长也表示无奈:“按法律、法规要求给补偿,可我哪来的钱呢?”
回龙湾村的农民只能摇头叹气:“我们的地被征用了,生活都不能维持了,孩子上学的费用只能靠借债来维持。征地补偿拿不到手,我们还怎么活呀?”
各有各的无奈和苦衷,可究竟谁最无奈呢?谁来帮助村民们解决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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