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4月7日,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市的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督查,届时,学生和家长均可向督查组反映情况。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推进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3月27日至4月7日,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和省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的选派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汕头、佛山、河源、惠州、江门、阳江、揭阳、肇庆等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方式主要有:听取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负责人汇报;查阅学校收费公示栏(牌)、收费许可证、学校收费票据、学校财务账簿等;向学校负责人、教师、财务人员和学生、家长了解教育收费等情况;向有关单位了解教育收费资金返拨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将向被督查的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各市要重视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研究落实整改。凡发现乱收费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并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关于违反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梁艳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