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2005年,我省发生的仁怀市大坝镇竹林湾煤矿“8·25”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开阳县高寨乡枫香坡煤矿“7·27”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毕节地区纳雍县鬃岭镇嫩草冲煤矿“4·3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已有了处理结果,其中,仁怀市市长房国兴、开阳县副县长宋平将受到诫勉谈话,仁怀市副市长杨宗琪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个煤矿将被依法关闭。
事故一:仁怀竹林湾煤矿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05年8月25日19时30分,遵义市仁怀市大坝镇竹林湾煤矿发生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50万元。
事故原因:经查,事故直接原因为放炮诱导煤与瓦斯突出。间接原因为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没有编制防突措施且现场落实不到位,也没有按规定采取“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竹林湾煤矿安全管理混乱;巷道施工承包人没有煤矿井下巷道施工资质。
处理情况:李西强,竹林湾煤矿法定代表人,违法组织施工,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何鸿耀,仁怀市煤炭管理局局长,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杨宗琪,仁怀市副市长,对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方面督促检查不够,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房国兴,仁怀市市长,仁怀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督促尚有差距,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遵义市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事故二:开阳枫香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05年7月27日凌晨1时30分,贵阳市开阳县高寨乡枫香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事故原因:经查,事故直接原因是,1312回风巷“耳巷”无风作业,导致1312“耳巷”局部瓦斯积聚。工人在掘进作业过程中,手镐与煤层中的硫铁矿结核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间接原因是,枫香坡煤矿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停产整顿的指令,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管理混乱;高寨乡企管站(安监站),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等等。
处理情况:杨万福,枫香坡煤矿矿长兼技术负责人,擅自违法组织生产,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马运祥,开阳县乡企局(煤炭局)副局长,分管煤炭工作,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徐贵成,开阳县乡企局(煤炭局)局长,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宋平,开阳县政府副县长,对乡镇、部门的工作督促落实不力,建议由贵阳市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枫香坡煤矿从7月3日至7月26日违法生产的2661.5吨煤炭,没收其违法所得53.23万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106.46万元。
事故三:纳雍嫩草冲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5年4月30日12时40分,毕节地区纳雍县鬃岭镇嫩草冲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
事故原因:经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停电停风后,井下瓦斯积聚达爆炸浓度。矿工携带的矿灯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间接原因是嫩草冲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不执行停电停风撤人制度,矿井停电后不及时启动备用电源,不按照规定统一管理矿灯,所使用矿灯大部分失爆。
处理情况:唐守全,嫩草冲煤矿矿长,未履行职责,安全管理混乱,矿井停电后不及时安排启动备用电源,不执行停电停风撤人制度,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李伟,纳雍县煤炭管理局局长,对煤管站和驻矿安全特派员监督不到位,对督促事故矿井隐患整改不力,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谌国友,纳雍县电力公司经理,在接到鬃岭供电线路中吊主线83#电杆湖坝分支线烧断需临时停电检修报告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安排鬃岭供电所通知煤矿用户,就同意停电检修,同时,对鬃岭供电所安全管理混乱负有管理不力的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此外,省安监局还对去年4月15日安龙县龙山镇龙公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情况作了通报(本报曾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