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土地执法检查全面展开
国土资源部表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
本网北京3月26日讯记者郄建荣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说,对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进行第六次土地执法检查已经开始。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将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予以立案,依法进行处理;典型案件将公开处理。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此次土地执法检查的依据是,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以下简称卫片)所反映的有关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用地审批是否合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土地、擅自改变用途,对卫片图斑监测到的土地违法问题通过动态巡查是否予以发现等情况,部督查还包括对土地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得到及时处理等。
国土资源部要求,要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其中,将重点查处违反《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非法批地、管地、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非法批地、用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非法批地、用地;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违反规定出让国有土地,圈占集体土地,以租代征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等土地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部特别强调,对应依法处理而有关地方不予处理的,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对不依法处理并严重失职的,应追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报请国土资源部予以调查处理。此次土地执法检查将在9月30日前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