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孙玉波陈玉明)2005年全国海关查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1210起,案值人民币9978万元。
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自1996年到2005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5571起,案值超过7.3亿元。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海关查获的侵权案件数量每年平均以30%的幅度增长。
从2005年海关执法情况看,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以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案件为主。在海关查处的案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1106起,占查获总数的91.4%,侵犯著作权的案件67起,占5.5%,侵犯专利权的案件37起,占3.1%。
二是以出口侵权货物为主。在全年查处的1210起案件中,出口案件1068起,占88.3%。
三是侵权货物以生活消费品为主。主要是服装、鞋帽、玩具、箱包、塑料制品、电器、汽车零配件等商品。
四是既有侵犯国际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案件,也有侵犯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案件。其中涉及的外国品牌有耐克、阿迪达斯、诺基亚、飞利浦、路易威登等;国内自主品牌有银河、梅林、虎头、蝴蝶、永久、泰格、水仙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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