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文:水上英雄,为了救人他在结婚前一周走了
英烈档案
陈启文,1953年11月15日出生,湖北省武冈县人。1979年退伍后被深圳市公安局吸收为民警。1980年6月,因为水性好,被调到深圳市反外逃堵口办民兵六连任连长。1980年9月24日,已经休假做结婚准备的陈启文,在救一名突发精神分裂症跳进深圳水库的女民兵时,被卷入漩涡牺牲。此时,据其结婚日仅有一周时间。陈启文后被广东省授予革命烈士称号,被省公安厅追记二等功。
奥一讯
1981年6月11日,一封平信由湖南省道县国营月岩林场寄到深圳市公安局。寄信人是月岩林场职工郑生英,收信人是深圳公安局民警陈启文,两人是同乡、同学,而且曾经是战友。在信件结尾处,郑生英小心翼翼地询问陈启文:“请问与你同乡、同名、一起入伍,又是在深圳市公安局工作的,有无这样一个人,我在2月份的湖南日报上看到一个不幸的事件……”
寄信人郑生英所说的“不幸的事件”是:1980年9月24日,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科民警陈启文,在深圳水库因抢救落水女民兵时不幸牺牲。
收信人陈启文却永远不能给郑生英回信了,更无法给其战友亲口讲述,“那个牺牲的民警就是我”。见信后,陈启文的家人将此噩耗告知郑生英。此时,距离陈启文的牺牲日已经近一年了。谁都不愿相信这个事实,一个高大帅气的27岁小伙子就这样走了,再有一周,小伙子就要结婚了。
陈启文牺牲那年,他的侄子陈远刚17岁,他接了叔叔的班,如今已经是名年过四旬的“老”民警了。陈远刚说,叔叔很忙,很少有时间回老家,但是老人家都很崇拜叔叔。叔叔7岁时,就喜欢跟着大孩子放牛、游泳,在叔叔10岁时就被人送绰号“水上小英雄”。从1965年他12岁到1974年12月入伍,陈启文先后在家乡狮子水库抢救过10多个落水小朋友。
1980年10月1日,是陈启文和女友定下的结婚日,从9月24日起,市公安局让陈启文休假回老家办婚事。就在这天上午,接到一个电话出门后,陈启文就再没回来。
当年的战友、盐田公安分局老民警刘孙明说,那天上午10点,民兵连打来电话,女民兵黄淑霞患精神分裂症要送医院治疗。陈启文接到电话骑上自行车就去了,途经深圳水库时,黄淑霞突然发作跳进排洪道消力池。陈启文纵身跳入水中朝黄淑霞游去。在距离岸边4米远的地方,陈启文抓住黄淑霞的衣领,将她推出水面,岸边的陈金光等人将黄淑霞拉上岸。然而,在当人们转头拉陈启文时,湍急的水面上已经不见他了。
刘孙明说,直到下午4点多,闸门关闭后,人们才在排洪渠中找到陈启文。但他已经没有呼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