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伟吴大勇本报记者孙琳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各部门在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28日,省人事厅就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受聘人员聘用期限可
与法人代表任期不一致
受聘人员的聘用期限,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聘用单位的工作需要,可超出也可短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
工龄满25年可订立聘
用到退休的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连续工龄满25年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订立了中长期聘用合同、短期聘用合同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后可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单位规章可作为合同依据
事业单位为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在不违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签订和履行聘用合同的依据。
解除人事关系按解聘、辞聘规定办理
实行人员聘用制管理后,事业单位与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解除人事关系,适用解聘、辞聘的有关规定,不再适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有关规定。未实行人员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原固定制职工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已实行人员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原固定制职工解除人事关系,适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有关规定。
工资性收入如何界定
省人事厅解释说,工资性收入指职工在单位从事生产或者工作,而由该单位按政策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