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高速路公司签下“责任状”
如所属路段死亡人数同比增三成以上,公司须向市政府检讨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各高速公路公司所属路段如果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三成以上,公司必须向市政府作出检讨。 近日,13家高速路公司签下“安全状”,力求严防事故发生。
据统计,今年1至3月份,广州高速公路共发生事故44宗,死亡26人,受伤65人。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宗数下降12.16%,死亡人数却上升15.35%。在严峻形势面前,近日上午,广州市交警部门与相关单位联合召开广州市预防高速公路事故本年度第一次会议,广州市预防交通事故联席会议负责人与13家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签订《2006年广州市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中决定,各高速公路公司所属路段如果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同期比较的30%,必须向市政府作出检讨。
据分析,私家车增多、高速路车流量增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经常超速、超载行驶;道路交通有待完善,一些危险路段、危桥得不到有效的治理等,均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