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下16.8万是为筹善款?
律师为被控受贿近60万元的深圳残联一干部辩护称,其收管理费是为筹狮子会会费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他从盲人按摩中心收取的16.8万元‘管理费’是为了筹集狮子会的会费”,市残联康复就业部原副主任张建文的律师昨天在法庭如此为张辩护。 张建文因涉嫌索取并收受了多家盲人按摩中心老板的“好处费”等近60万元,昨天被检方以受贿罪送上法庭。此前,他曾担任深圳狮子会华强北分会的会长。
检方说,张建文自2001年开始至2005年,先后利用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主任等职务之便受贿共57.8万元。为此,检方认为张建文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牟利,当以受贿罪追究责任。
庭上证据显示,2003年11月9日,张找到按摩中心的申老板,称市残联一领导向他借钱,让申老板借给他20万元。申表示同意。当天,张写了借条,并承诺在2004年2月30日前归还。次日,申将20万元转到张的信用卡内。款到账的当天,张提出了15万元,用于还新房装修欠款,余款则被其用于个人消费。20万元至案发时仍未归还。
在2004年年初市残联决定不收取盲人按摩中心的管理费后,张建文瞒着市残联和按摩中心,收取了两盲人按摩中心共一年多的“管理费”16.8万元,开出的是“中国狮子会华强北联络处”的发票。其辩护律师则据此称,这笔钱不能算作受贿。由于狮子会的会费是自筹的,而张作为深圳狮子会华强北分会的负责人,这笔管理费被其筹作了狮子会的会费。
对于检方指控的近60万元贿赂中,律师说只有3万元“红包”能视为贿金。律师认为盗亦有道,其中的“麻将钱”是按行规收的介绍生意的中介费,办事费是在办事过程中的花销费用,而借走的20万元,张的家属已于开庭前4天归还申老板,只是借款不能算作贿金,但检方认为此20万元是以借款来遮掩受贿事实。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张建文表示认罪并悔罪,他希望法庭能对其从轻判处。
张建文简介
据庭审资料显示,张建文今年41岁,被捕前系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就业部副主任,发案前其先后任过市残联按摩指导中心主任科员兼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残联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主任。其律师则称张曾是深圳狮子会华强北分会会长,此前为公益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去年9月底,涉嫌受贿被逮捕。
本报记者 秦鸿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