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日讯 记者 赵志杰 通讯员 岳川东
春晚小品《装修》中“打墙洞”的场景读者可能记忆犹深,今后,这种行为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来自烟台市建设部门的消息,《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一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为使住房更有个性化,不少市民在装修时都会想到砸墙、打洞。而房屋的抗震设施往往正集中在这些混凝土结构剪力墙、梁和楼板上。按新规定: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违反规定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市民在装修房屋时如确实要涉及这些结构,可先请相关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并需采取进行加梁、加固等措施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