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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维生老人看着当年的集体婚礼合影十分激动
核心提示:
55年前的国庆节,在泉州市区中山路南街礼拜堂,26对新人参加了泉州市首届集体婚礼。婚礼隆重、热闹而又简朴。55年过去了,这场婚礼已鲜为人知。那么,当年的集体婚礼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国庆结婚总动员
“当时宣传婚姻法,宣传文明结婚新风尚是主要工作之一。”74岁的离休老干部赵惠婉说。1951年,19岁的她已担任泉州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据介绍,1950年4月13日,我国首部婚姻法颁布实施。该法开宗明义指出: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度。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当时人们确实太穷。”离休干部苏秀珠说。1951年,25岁的苏秀珠是泉州市妇联福利部部长。
1951年春,泉州开始宣传贯彻《婚姻法》,依法加强婚姻行政管理,废除包办婚姻等不良习俗,评选模范夫妻和模范家庭。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有了集体婚礼的想法。国庆节前夕,泉州市妇联与其他部门协商,并报上级同意,决定在10月1日举办一场集体婚礼,旨在“移风易俗、破旧立新”。
“活动大概是在9月中旬开始宣传的。”傅维生说,1951年,泉州还是一个县级市,市区下辖三个区,分别是桐山、鲤中、临江,各区又分管数个街道。当时,刚刚20岁的傅维生在桐山区公所任秘书兼民政助理员。当年集体婚礼的会场,正是由他联系布置的。
傅维生说,当年9月,他接到通知,说民政部门与妇联要联合举行一场集体婚礼,让各区立即宣传组织。傅维生立即召集桐山下面8个街道的民政委员开会,要求他们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一批积极分子参加集体婚礼。
“婚礼定在国庆节那天主要是突出喜庆。”傅维生说,宣传时,具体时间还没有定下来,都是让各街道先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最后确定在10月1日举行。
市长来当证婚人
经妇联、工会、民政部门宣传动员,共有26对新人报名参加集体婚礼。
“当时桐山区报名的有8至10对吧。”傅维生说,桐山每个街道差不多都有一对,其中比较多的是和平街道。因为和平街道邻近婚礼举行地南街礼拜堂,而且这个街道活动开展得好,文工团年轻人多,大家比较积极,谈恋爱、结合机会也相对较多。
“我们先要登记,登记时还要个别谈话。”傅维生说,当时要参加集体婚礼,先要找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第一关就是“个别谈话”。所谓个别谈话,就是让男女青年分开,先后接受询问。
“为了防止包办婚姻啊。”傅维生说,当时,我国的婚姻法第一条就是废除包办强迫婚姻,提倡婚姻自由,但当时,父母包办婚姻还存在,因此民政部门要把好这一关,问清楚男女双方是否是自由恋爱,结婚是否是自愿。
有一对新人让傅维生印象深刻,一对聋哑恋人前来登记,男的是理发师,女的则专门制作纸扇。他们来登记时,由家人陪着。傅维生说,当他询问是否自由恋爱时,家属当即讲了一件事:有一次,女方去找男的,当时男理发师正在给人家剃头,头发理了一半,理发师把顾客赶走,不做生意,与哑女手牵手去谈恋爱了。
许集美告诉记者,当时,他作为主婚人,在这批参加集体婚礼的26对“新人”的结婚证上盖了印章,此后都是由民政部门签发的。
婚礼隆重而简朴
“婚礼定在南街礼拜堂举行是上级布置下来的。”傅维生说,位于中山路的泉南礼拜堂当年大家习惯叫南街礼拜堂,在桐山区辖区内。因此,上级要求傅维生负责联系,并布置礼拜堂为婚礼现场。
“接到任务后,我就找教堂的牧师商量借用。他们很爽快地答应了。”傅维生说,当年,百废待兴,适合举行集体婚礼的大型会堂奇缺。泉州市政府(地址在今天的泉州市公安局)有一个礼堂,但不大适合举行婚礼,其他地方,比如影剧院要收钱,为了节省这笔钱,于是选择了南街礼拜堂。
“我提前两天就布置礼拜堂了。”傅维生带着一帮积极分子,于9月28日布置婚庆现场。在礼拜堂前面墙上贴上了“喜”字,上面还横拉一个红布条,上面写着“泉州市首届集团结婚典礼”的字样。礼堂中间,垂吊着几块水红色的红绸布,这种布置既简朴,又隆重,很适合当时的婚礼喜庆气氛。
“婚礼举行那天,许市长和他夫人,当时的市妇联主席高景春都参加了。”傅维生说。
许集美那天作为证婚人,上台讲话很简洁。然后是“新人”代表讲话。
“许市长当时说,今天举行文明结婚仪式,不浪费一分钱。以后谁要结婚了,也不用父母包办婚姻,只要男女双方同意就可以了。”参加集体婚礼的“新人”朱得意说。
“讲话完毕,大家就吃糖果。”“新人”李皆来说,糖果摆在桌子上,大家都可以吃,很多人都吃得饱饱的。
“不过,也有人回去后还是悄悄办酒席。”傅维生说,婚礼结束后,也有“新人”回去宴请亲戚朋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集体婚礼开好头
“这场集体婚礼开了好头。”赵惠婉说,在随后的好几年里,不论是城镇还是乡村,大都举行集体婚礼,提倡简朴节约。
“提倡婚姻自由,婚礼从简。”时任泉州市妇联主席的高景春说,集体婚礼不请客,不送礼,减轻了年轻人的结婚负担。
随着婚姻法的宣传逐步深入,一些地方掀起了一股集体婚礼热潮。在泉州市档案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查阅到的一些资料表明,1951年,在永春、惠安等地,也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集体婚礼。
其中,一份写于1951年12月17日的《永春县四区八对夫妇举行集体结婚》汇报材料指出:
1951年12月15日,永春有8对夫妇参加了集体结婚。当时为了扩大影响,还通知全区各乡主要干部与群众1500多人出席此次结婚典礼,区长、区委书记任证婚与主婚人。
当时的新娘代表邱惠芳(化名)说,过去结婚都是父母包办与强迫,因此结婚后不能团结与互爱,现在男女平等,自由恋爱,我们男女自定终身(婚姻)大事,结婚后,一定要互相爱护,互相学习与进步,努力生产,发家致富。
寡妇破陋俗再婚
在泉州市档案馆,记者还查阅到了《晋江专区婚姻法执行情况检查组在惠安县进行工作综合报告》,这份完成于1951年12月28日的材料说:
举行集体结婚,是实行新婚姻制度结婚的典型示范,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新婚姻法的好处。(惠安县)一面大力宣传婚姻法,一面发动群众举行集体结婚。结果共有28对参加,其中有一对是同姓自由恋爱结婚,一对是寡妇再婚。(这些)冲破了当地几千年来不准寡妇再嫁,不准同姓结婚的陋俗,为未婚青年开辟了一条新道路。
结婚仪式简单隆重又热闹,参加观礼的群众有4000人左右,新婚夫妻当场诵读了爱国公约。
同时,有部分寡妇亦受到影响,本来想着自己命歹守寡一辈子,看过集体结婚后,便勇敢地向旧封建婚姻作斗争。如三区延寿乡寡妇王花(化名),自24岁守寡,旧社会在家守寡,头都抬不起来。解放后被选当副乡长,与另一鳏男(也是乡干部)一起工作,彼此相爱。这次集体结婚后,(她)方挺起腰来,即与男方共往照相,准备参加下次集体结婚,并高兴地说,“这完全是婚姻法救我的”。
早报记者刘波陈祥木 实习记者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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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婚礼见证两段“爱情进行曲”他们这样成双成对核心提示:
提到55年前的婚事,朱爱莲仍觉有趣。当初母亲要把她许配给陈满兴时,他似乎还不大愿意,后来听说要举行集体婚礼了,他又主动上门提亲。
进行曲(1):
老照片见证完美爱情
怀念父母
“看到照片,让我们想起了父母。”吴彩虹说,早报刊登的集体婚礼新人合影照引起了家人的兴趣,因为他们见到了父母当年的身影。
“这就是外婆当年的照片啊。”吴彩虹拿着照片对女儿说,“他们在照片上太突出了。”照片中,吴彩虹的父亲吴翰彬身材高大,一脸英气,精神抖擞。母亲脸庞宽大,一条辫子垂在肩头上。
“就是他们。”吴彩虹说,人们都说,她长得很像母亲年轻时的样子。因此,照片一见报,妹妹、女儿就打听上来了。
“父母的结婚照没有保存下来。”吴彩虹说,前些年,老屋漏雨,将照片都给毁了。不过,父母当年的结婚证好像还保存着。
自由恋爱
“父母他们是自由恋爱的。”吴彩虹说。
解放初,吴翰彬在清正街道工作,后来当上了街长。当时,家住后城的张惠茵也在清正街道做妇女工作,两人相爱了。
“但母亲家人反对他们在一起。”吴彩虹说,那时,母亲家底不错,而父亲则家道中落,比较贫困。
“但我母亲不顾家庭反对,与父亲走到了一起。”1951年的国庆节那天,29岁的吴翰彬与19岁的张惠茵参加了泉州市首届集体婚礼。
“他们关系很好。”吴彩虹说,后来,父亲从物资公司退休,母亲在医院做了30多年的护理工作,还拿到了勋章。退休几年后,两位老人因病先后去世。
“能不能把他们当年的结婚照翻拍一张送给我们。”吴彩虹说,她以前没见过父母有这张集体结婚合影照,希望把照片保存下来,作为纪念。记者随即答应了吴彩虹的请求。
进行曲(2):
集体婚礼成全一对佳偶日久生情
日久生情
“当年,南门共有两对参加集体婚礼。”当年的“新人”李皆来、邱木治夫妇说,另外一对是陈满兴、朱爱莲夫妇。
昨日,按照李皆来提供的情况,记者赶到南门“富美宫”附近寻找当年的“新人”朱爱莲。经多方询问,终于在聚宝街一户人家找到了朱爱莲老人。
“是啊,当年我们参加了集体婚礼。”当记者说明来意后,朱爱莲老人惊喜地说,“我丈夫叫陈满兴,当年他27岁,我22岁,你们怎么会记得这事啊。”
因为事隔50多年了,老照片和结婚证等都因搬家而丢了,很多当时的事情也忘得差不多了。当记者将早报关于许集美的报道给朱阿婆看时,朱爱莲老人笑着说:“我不识字,不过这照片上的许集美倒是认得。”
谈起过世的丈夫,朱爱莲说,丈夫家以前很穷,但他很争气,长大后当了民兵队队长。朱爱莲家当时开了一家杂货店,她从小就得在店里帮忙打理生意,陈满兴也经常来店里坐坐聊天,跟她家里人都很熟。当时,流行在街上卖“中苏友好红旗”,朱爱莲和朋友一道在街上宣传“卖旗”,常常碰到带民兵队巡逻的陈满兴,两人有了往来。
险失佳人
当初,朱爱莲的母亲主动对陈满兴说起,打算把女儿嫁给他。
“从那天以后,他就不敢再来店里坐了。”说到当年的婚事,77岁的朱爱莲回忆起来仍觉有趣。
“哈哈……”老人笑着说,直到有一天,街道干部宣传集体婚礼文明新风,陈满兴才“意外”地来朱爱莲家提亲,两人从此走到了一起。国庆节那天,他们在腰鼓队的迎接下,一道前往南街礼拜堂参加集体婚礼。
“那天礼拜堂里挂满了很多红灯,很热闹,许集美和新人代表都上台讲话祝贺。”朱爱莲说,婚礼结束后腰鼓队又把他们送回家。
后来,陈满兴和朱爱莲有了三儿一女,如今儿女们都有各自的事业了,孙子也很孝顺。现在,77岁的朱爱莲老人有空还会去小女儿开的店铺帮忙呢,这次就去住了一个月,昨天才回来。
听说一起参加集体婚礼的朱得意希望当年的“新人”再次聚首话旧时,朱爱莲老人拍手同意。“好啊,到时一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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