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位43岁的中年妇女,靠刊登征婚启事取得痴情男子的信任,化名征婚骗得1万元。3月28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妇女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4月16日,动力区43岁的徐某某用化名在哈市某刊物上刊登了一则“个人征婚”启事。
从2005年4月至10月间,徐某某多次以“做生意”、“买东西”等理由向张伟民要钱,共获得钱款1万元,然后,就消失无踪。2005年10月底,公安机关接到张伟民报案后将徐某某捕获。(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