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南京日报记者 李子俊新闻提示:“婚变取证”、“商务调查”……近年来,一些打着“咨询”名头的调查公司频现街头。由于之前没有专门法律对他们的行为予以约束,“私家侦探”飞车跟踪、带机偷拍……为收集证据,使出了浑身解数。 然而,本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无疑给“私家侦探”沉重一击,一些原本生意红火的调查公司遭遇了“寒流”。
新法给“私家侦探”沉重一击
“以前婚外情调查是我们的强项,现在不大好做了,准备调整业务方向。”玄博调查公司总经理沈毅向记者感叹。他说,新法实施后,调查员开展业务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记者近日走访了多家调查公司均发现,他们的生意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调查员思想负担加重。有的公司甚至准备减少业务,同时提高价格以降低损失。而个别不正规的作坊式小公司干脆关门改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作坊式小公司为了收效快,往往运用国家禁止的间谍器材偷拍窃听。新法实施后,规模大点的公司还可以采取措施规避,而这些小公司则失去了生存空间。记者了解到,由于婚外情调查市场大,操作相对简单,因此成为绝大多数调查公司的“主打业务”。调查员们工作时多选用偷拍方式,跟踪被调查者和“第三者”,在公共场所拍下两人的亲密镜头;或者进入对方家中安置摄像头、窃听器等。而新法中明确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都算违法行为。“私家侦探”受到的束缚可想而知。
偷拍就违法?调查公司很困惑
“按照字面理解,只要是没经过被拍者同意拍下的镜头,都算偷拍。那么仅在公共场所拍摄一些画面,难道也违法?”沈毅有点费解,他说,目前他们的取证,基本上都在公共场所进行,主要拍摄一些被调查人在公众场合和“第三者”出双入对的画面。如果他们在公共场所有亲密举动,本身就是对个人隐私权的放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偷拍的照片,算不算违法?沈毅的困惑,在“玄机”、“宏轩”、“嘉兰”等多家调查公司普遍存在。还有一点让“私家侦探”们想不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指出,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没有采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获取的证据,都可以被法庭采信。因此,偷拍、偷录行为只要不侵权、不违法,就可视作合法证据。
偷拍行为不一定都违法
对此,市公安局法制处一负责人认为,看偷拍是否侵权、违法,首先要区分偷拍是发生在公共场所还是私密场所;再次要看手段和方法是否得当,比如有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窃听器等间谍器材;还有拍摄的东西如何使用,是用来散播还是仅在法庭上作证。该负责人说,把偷拍全部定性成违法,显然不合情理。“由于公民通过自身力量获得有关证据有一定难度,必然求助于有设备、有技术、懂法律的专业调查公司。”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张兰青说,目前调查公司“鱼龙混杂”,一些采取非法手段调查取证的公司,确实可能侵害公民的隐私权。《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后,对“私家侦探”的取证进行了限制,从某种程度上是对调查界的规范,使那些不正规的调查公司以及使用非法的调查手段失去生存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