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红卫通讯员罗丕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的审判理念,把法庭搬到机场,仅用一个小时就快速调解一宗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汪某系三亚市某旅游企业员工,2000年4月和在三亚市某企业工作的程某结婚,育有3岁小孩。 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等原因,双方多次发生冲突,汪某便于今年3月7日向三亚市城郊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月8日下午4时,案件依程序送到民一庭承办法官李柔翰手中,原告汪某也同时来到审判庭反映情况。李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已就离婚纠纷一事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程某因工作需要被调到新疆乌鲁木齐工作,将于同日下午5时20分坐飞机到乌鲁木齐,当时已到达机场并办理登机手续。
考虑到被告一到新疆,该案审理时间即将随之延长,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会增加,大量的时间将被耗费在法律文书送达的路途上。为了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李柔翰电话联系被告,让他在机场等候。院领导决定将审判法庭搬到凤凰机场,灵活办理案件。李法官带上相关法律文书,并在车上填写。他们到达机场时已是4点半钟了,被告程某正在机场门口等候,法庭就临时设在了机场候机室。
李柔翰一边向原、被告双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一边向双方了解案情并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确认原、被告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并依照法律规定对孩子、财产等问题都已处理好时,当即让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本案顺利审结时,时钟指向4时55分,离起飞只剩下25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