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 (王忠民记者左楠)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安全,《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施行。
送子车车身须喷涂统一标志
《办法》规定,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专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经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车身喷涂统一规定的标志。
《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含培训班,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进行驾驶培训,不得缩短培训时间或者减少培训内容,并如实向机动车驾驶考试主管部门和培训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培训记录。机动车驾驶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监督,发现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机动车不得安装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据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者影响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功能、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装置,不得违反规定在车辆上加装搭乘人员的设备。
《办法》规定,大型公共建筑、民用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在立项时,应当依法进行道路交通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的具体办法由规划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据规定,有工程施工准备不足或者交通安全措施未落实的;非建设性占用车行道的;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占用、挖掘道路。遇有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经批准的占用、挖掘道路的施工单位暂停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兜售物品
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标明的速度。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没有设置限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下列限速规定: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40公里。
《办法》还对行人做了具体规定:不得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互相追逐、打闹以及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携带宠物时须妥善看护,不得妨碍车辆、行人通行;不得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停留或者兜售、发送物品、索要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