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一名倒卖发票的犯罪嫌疑人被朝阳警方抓获,从其身上当场搜缴出虚开的广告、会议费等发票15张,涉案总金额达到107万。然而,由于刑法中相关罪名起点过高,嫌疑人故意钻法律空子逃避打击,办案单位根本无法追究嫌疑人的任何责任。
“愚者逃税、智者避税,本公司正规注册合法经营,代开地税机打发票”,而且还“如扰海涵”。不得不承认,从这条群发短信广告的措辞来看,捉刀者有相当的文字水平,且有对接收者被打扰的“歉意”。
先是虚假注册一个公司,大量骗购正规发票,然后利用法律的多项漏洞,先“光明正大”地违法,然后堂而皇之地走出派出所大门,逃避公安、税务部门的打击。你不能不承认投机钻营者“刻苦攻读”法律,洞悉每个漏洞,从而造成老鼠公然上街,而你又无法打的尴尬。
从这起不能立案的案件中,让我们看到高智商犯罪的一个实例,看到高科技形势下利用各种现代技术犯罪的可能,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法律制度方面的漏洞。
印制假发票,或者倒卖假发票,将直接触犯刑法中关于伪造、倒卖发票的规定,构成犯罪。但是倒卖真发票,一次交易不超过50张,你却拿他没有办法;而新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又没有对于倒卖发票行为的规定,所以对其也无法作出治安处罚。可就在这起案件中,倒卖者却可获利不少,而给国家造成的税款损失却高达10万元。
其实,相同问题还比如国家对于假烟等假冒产品的打击,刑法中规定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数额需要达到5万以上才够立案,而又有几个制假售假者会傻到一次性携带超过立案标准的假冒产品呢?
骗购发票无疑是法律不允许的,可当税务机关根据发票号码查找骗购的公司时,却发现这些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这又是一个漏洞。诸多的漏洞相加,才是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
由此看来,在新形势下,及时发现法律制定方面的疏漏,通过法律程序适时修改,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国家立法机关可在今后的立法实践中,通过对具体执法者的调查走访,调取典型案例,制定出可操作性强,而又可以变通处罚的法律法规,以达到震慑犯罪者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