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济困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昨日召开的全市医政工作暨血液管理工作会议出台了《重庆市医疗机构济困病房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市19家市级医院济困病房的设置及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作为缓解困难人群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我市济困病房3月1日开设以来,因“八免”、“十减半”和“四优惠”受到困难群众的欢迎。但济困病房收治的病人一直不多,不少困难群众担心医疗不到位。“出台管理细则,就是要让济困病房价低质不低,让济困真正到位。”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许平说。(下转第二版)
暂行办法规定,济困病房应按照医院2005年实际开放床位的5%设置,医院可设立一个或多个济困病房病区,但每一个济困病房病区的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60张。济困病房应有专职人员担任病房主任和护士长,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每一个病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的配备必须符合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的规定,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济困病房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原则和医疗制度收治病人,专科疾病病情严重,急需相应专科抢救治疗的,应收入相应专科治疗。其他疾病已经收入济困病房的,不得随意将病人转往非济困病房,确因情况特殊,需要转往其他病房的,需先会诊并经医院审核同意。(记者周芹 实习生 王 婷)
来源: 华龙网 2006-04-05 0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