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海庭 牟进军 曲以卿 记者刘志宏)日前,牟平区农业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杨某经营无登记证肥料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对该案情做出裁决: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经营无登记证肥料一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和罚款四千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牟平区农业执法案审委员会最近公开审理的一起坑农害农案例。
为体现农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2004年,牟平区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农业执法案审委员会,每一案件由具体办案人员向案审委员会提出立案依据,并进行专题讨论,由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做出处罚决定,所有案件审理实行责任到科室、科室到人的工作制度,层层把关,做到案情裁决公开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他们要求执法人员本着对执法质量负责的态度,注重执法效果,在结案后处理中坚持管、帮、促的原则,引导违法经营业户走守法经营之路,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自案审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50多起,没有出现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