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就是国有资产流失。”近日,国资委的一位高层在谈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一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违规“抢跑”进行激励的行为时,给予了较为严厉的措辞。
所谓“抢跑”激励,是指上市公司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或在股改的同时),就开始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五部委之前联合下发的有关规定和通知,只有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才能进行高管股权激励。
公开资料显示,到4月1日为止,已有23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捆绑同步进行高管激励。“这在流程上是不符合已经出台的相关规定和规则的。”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对这种行为也极为关注。他同时表示,将和国务院国资委以及证券交易所方面,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股份来源、行权价格和决策程序上的不合理,被认为是目前已经“抢跑”的公司存在的主要“违规”之处。
在这23家“抢跑”的公司名单中,有6家是中央企业,其中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4家:中化国际(600500.SH)-中化集团、华联综超(600361.SH)-中商集团、华侨城(000069.SZ)-华侨城集团、风帆股份(600482.SH)-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属于财政部监管的2家:中信证券(600030.SH)、中信国安(000839.SZ)。其余均为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应该要等到股改方案完成之后,通过增量持股的原则,在获得国有股股东监管部门的批准之后,才能进行。”按照国资委的这种思路,同步捆绑显然不是鼓励的方式。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部门,以及各地证监局也开始商讨如何处理当前不断冒出的“抢跑”事件。截至发稿时,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将可能在“五一”前后正式出台。
据《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