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专门机构(地点:广州市广园西路340号之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内)集中受理群众报案(原已受理报案的涉嫌被套牌车辆的车主,收到交警部门电话通知后,仍需再到上述地址办理有关手续)。 报案、举报电话:(020)86581052(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市民举报。
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交宣)昨天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广州交警将集中优势力量,严治套牌假牌车。昨天广州交警有关负责人详细回答了相关疑问。
据悉,2005年全年广州市交警支队共拆解报废无牌、无证、无合法来源机动车(简称“三无”车辆)4.5万辆,其中汽车1084辆,摩托车4.4万余辆。根据整治工作的新情况,广州交警依法对打击套牌车制定专门工作规定,推出三大重拳:
重拳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专门机构,统一负责受理单位及个人举报套用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高效协调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套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涉嫌套用号牌机动车立即进行布控,由路面执勤民警进行查扣处理;
重拳二:开发查处套用号牌案件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套牌车受案信息,路面民警可通过支队指挥中心和大队分控中心,随时查询信息,为打击套牌车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提高打击的准确性和高效率;
重拳三:安排专门警力,通过交通指挥中心实时监控录像,密切注意路面车辆情况,发现嫌疑车辆立即通知周边执勤民警进行围追堵截。
公安部门提醒,对于外市籍号牌车辆或摩托车以及非车辆所有人本人或单位授权的管理人报案等情形,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受理报案。
公安交警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发现套用号牌、假牌机动车的,将依法扣留嫌疑车辆和驾驶人,对其驾驶员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