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4月7日讯为敲诈钱财,一家企业的网络主管运用“黑客”技术控制敲诈对象家中的摄像头,拍下对方夫妻生活的录像。日前,这名“生财有道”的网络主管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蒙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张亚峰原系浙江省海宁市一家企业的网络主管,精通网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