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公布政策性贷款政策,本报予以解读
近期,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在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积金贷款方面的相关政策,其中包括《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使用住房公积金卡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通知》等,其中一些已实施,为方便市民查询,本报分别予以解读。
1解读《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
申请贷款需要满足4种条件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按规定比例所需的自筹资金等。
5种情况可发放公积金贷款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所有权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住公有住房;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及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
借款人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协议书或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等。
如何计算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5%+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利率执行。其中,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确有困难者利息可减、免、缓
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方式可从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中任选其一。借款人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要征得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提前还款每次的还款额不得低于规定数额。
借款人连续4个月(2000年12月31日前借款的为连续两个季度)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6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依法处分抵押物和质物。
借款人调整自住房屋时,待原贷款还清后,可享受再次贷款,但累计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应贷款额度和最高贷款额度。对偿还贷款利息确有困难的借款人,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核实可对贷款利息给予适当的减、免、缓。
2 解读《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两种情况可转公积金贷款
转公积金贷款A的办理程序
转公积金贷款B的办理程序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借款人将抵押房屋转让给拟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借款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并由新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原借款人的贷款转为新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转公积金贷款A)。
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转公积金贷款B)。
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已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正处于还款过程中的借款人不能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同时,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转公积金贷款A应已偿还一年以上,转公积金贷款B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转公积金贷款B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本息。
转公积金贷款A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转让交易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转公积金贷款B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新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中心转公积金贷款受理办事处审核,确认是否同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由中心招标确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中心受理办事处确定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并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联络单》。
担保公司持《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联络单》到中心支付等于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中心在《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联络单》上签字、盖章。
中心、担保公司、新借款人、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委托担保合同》;中心与新借款人、抵押人签订《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并将贷款资金划到新借款人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新借款人将自筹资金与转公积金贷款资金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人尚欠中心的借款本息;担保公司监督原借款人与中心解除房屋抵押登记、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并监督原借款人与新借款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收执新房屋所有权证。
担保公司为新借款人的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将新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付中心保管;担保公司持中心受理办事处经办人、个贷科长、主任签字、盖章确认的《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联络单》到中心财务处退还该笔转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贷款银行审核后向中心出具审核意见;中心受理办事处审核,确认是否同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由中心招标确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中心受理办事处确定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并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联络单》。
担保公司持中心受理办事处填写的《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联络单》到中心财务处支付等于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中心在《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联络单》上签字、盖章后由担保公司递交到中心受理办事处。
中心、担保公司、借款人、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委托担保合同》;中心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到借款人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借款人将自筹资金与转公积金贷款资金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借款人尚欠原贷款银行的借款本息;担保公司监督借款人与原贷款银行解除房屋抵押登记、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并为借款人的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担保公司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付中心收执保管,然后持中心受理办事处经办人、个贷科长、主任签字、盖章确认的《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联络单》到中心财务处退还该笔转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3 解读《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通知》
7月起办理公积金业务须持卡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住房公积金卡是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身份证明磁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免费发放,具有交易和查询功能,并能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职工凭卡和密码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变更、信息查询、委托代扣还款等业务。大连市主要采取缴存单位集中申领和通过中心所属办事处柜台两种方式发放住房公积金卡。正常缴存职工办卡由单位于4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到中心集中申领,并发放给职工。
公积金管理中心说,住房公积金卡今年7月1日起启用,之后,职工须持卡和密码办理公积金业务。
同时,个人账户处于托管或封存状态的职工以及新开户的职工可于7月1日后到办事处柜台办理。其中对公积金账户封存户,如缴交人已再就业,且新单位为其开立了新账户,应先到办事处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并户手续,15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公积金卡。
如缴交职工尚未再就业或虽已再就业但尚未开立新账户,应先到办事处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然后持相关手续领卡。
对公积金账户托管户,缴存人应先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托管凭证到原托管办事处核对个人资料,经办事处审核通过,15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领卡。新开户职工由缴存单位先为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由单位代为领取。矫帅首席记者王勇
实习生常可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