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冒充导演以招收演员需要买衣服等借口,将被害人带至商场,然后趁其试衣服之机进行诈骗。被告人刘梅今天上午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间,被告人刘梅在西单附近、北京工商大学、北京舞蹈学院等地,虚构电视台导演的身份,以招收演员,需要买衣服等借口,分别将被害人张某等25人带至西单赛特商场、庄胜崇光百货商场、双安商场等地。
被告人刘梅趁被害人试穿衣服,由其帮忙保管衣物及随身物品之机,以借打手机等为名,将上述被害人的背包、手机及背包内的银行卡、电脑等物品骗走,其中现金1.8万元,物品价值5.89万元。刘梅使用被害人的银行卡取款共计8930元。2005年5月20日,公安人员将刘梅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