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儿子现在成了植物人,治病花费了60多万,我们以后该怎么办?”今天上午,坠车武警小李的父亲在法庭上说。
23岁的小李在乘坐火车时不明原因地坠车摔成植物人,其父李先生代替小李起诉北京铁路局和北京铁路局唐山车务段,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3万余元。
10时,铁路局辩称,小李是因与女友发生感情问题而跳车,不是坠车。从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来看,小李在上车前欲拥抱女友熊某,但被熊某推开,小李上车后又反复下车多次,并搂抱熊某。开车后,列车员听见小李在哭。铁路局认为,这次事故是由小李主动跳车造成的,并非意外事故。
铁路法院审理后认为,无法认定小李是跳车还是坠车,根据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以及保险等相关赔偿规定,判决铁路局一次性赔偿小李的父亲10万元。宣判后,小李的父亲沉吟了一下,表示可能会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