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劳动合同法草案3月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以来,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的意见引起了高度关注。
山东临淄农民工王立涛的来信说:“绝大多数的企业都不会主动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低工资、超强度、超时劳动现象非常普遍。各种工伤、养老、失业保险想也不敢想。”他希望法律解决这些难题,希望正式工人与农民工合二为一,所有劳动者在法律面前都一样平等得到保护。
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300多名农民工,以集体形式建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工同酬,“与同工种、同岗位的固定工相比,我们的工作量是他们的2倍以上,没有节假日、星期天,没有病假、婚丧假,不享受年薪假,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我们的工资收入只是他们的1/3到1/5。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我们的意见写入法律中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回应说,“制定劳动合同法时,条文的设计要考虑到农民工的因素,要注意到他们的特殊情况,要能够保护他们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