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刀夺命飞昆男》追踪——出事飞机前夜飞离昆明
警方确认死亡原因 家属能否理赔仍不确定
本报昨日对南方航空公司CZ6403次航班上一男子浑身是血死在客机卫生间内的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事件见报后,立刻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强烈反响。本报详尽真实的报道,也被全国众多媒体争相转载。昨日上午,记者由昆明机场方面了解到,出事的班机已于前日夜晚返回沈阳。
出事飞机前夜飞离昆明
据昆明机场工作人员介绍,出事的CZ6403次航班,于前日下午8点左右被清扫干净。 下午10点左右,该客机运载旅客返回沈阳,继续执行由昆明至沈阳、途中经停重庆的飞行任务。由于该次航班在当天中午发生死人事件,部分因为受到惊吓而无法继续执行飞行任务的空乘人员被换下,然而该机仍然保留了由沈阳飞往昆明时的原班机组。对于记者“飞机机组刚刚经历特殊事件,会不会对飞行造成影响?”的提问,航空公司方面表示,平时驾驶飞机的机组人员,均经过严格挑选和训练,具有比较强心理承受力和应变能力,不会对正常驾驶飞机产生任何影响。
男子死状惨烈
昨日下午,记者还前往停放死者黄广群遗体的医院进行采访。负责遗体保管的熊大爷告诉记者,前日下午5点27分,他们接到电话通知,要求到机场运送遗体。下午6点10分左右,死者黄广群的遗体被运送回医院冷库保管。紧接着,便有民警及法医前来对遗体进行尸检。直至凌晨2点左右,相关尸检人员才离开医院。据熊大爷形容,死者的刀伤由其右耳耳后,一直延伸至喉结附近,而其脖子左侧的大动脉附近伤痕,则比其余地方更加深,“动脉附近有大约长3厘米,深2厘米的伤口”,显然死者在自杀之时,曾十分用力。
警方确认死亡原因 家属能否理赔仍不确定
对于死者的致死原因,警方已于昨日下午得出鉴定结果:死者系自杀身亡。昆明市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共保办公室的李奇主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若有被保险人或者是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属于出外责任,则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本案中,投保人的自杀行为,可归结为出外责任,保险公司将可以不予理赔。
鑫金桥律师事务所的刘爱国律师则不这么认为,他说如果家属认可警方的死亡原因鉴定结果,保险公司当然可以不予理赔;相反,如果家属向保险公司理赔,没有得到赔偿或者是得到的赔偿数额不能满足家属的要求时,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要负责出具免赔证据,一旦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不可能一点都不赔”,刘律师说道,因为死者在登机的时候携带了可以致人死亡的剃刀,最起码,对于机场的这种安检漏洞就可以提起诉讼而获得赔偿。
民航航班秩序正常运行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昆明机场侯机大厅,看见这里的航班秩序正常,没有因为前天在从重庆飞往昆明的南航客机的卫生间上发现男尸一事而延误其他航班。
东航登机问询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航班都在正常运行,没有被耽搁;在侯机大厅南航售票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其他航班没有延误,乘客都能按时进出港。
在更换登机牌处,记者询问了多位南航乘客,他们都是当天的乘客,没有昨天被延误的乘客。
多家媒体转载本报报道
昨日本报的详尽真实报道刊发之后,立即被国内众多媒体转载,记者随意上网查看,发现搜狐网、新浪网、新华网等国内10余家门户网站,均对本报的报道做了转载,而这些报道后边的网友跟贴更是热烈,大家纷纷对死者死亡原因进行猜测。
记者 上官智君 实习记者 李鸿睿
《男子飞机上死亡》追踪 死亡男子系自杀
本报讯 (记者
毛亚南)4月11日,省公安厅向社会通报:前日发生在南方航空公司一架客机上的死人事件调查已经有实质性进展:死者是重庆人黄广群,尸检报告显示,黄系自杀身亡。
4月11日下午1点40分,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接昆明机场运行管理中心报称:从沈阳起飞至昆明的南方航空公司CZ6403航班B-2316号飞机上三舱左侧L4卫生间内有人受重伤,飞机将于下午1点53分降落。飞机降落后,受伤乘客经昆明机场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检查,确定已死亡。随后,机场公安局民警即开展保护现场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接报后,省公安厅和昆明市公安局派出大批侦查、技术民警赴机场迅速开展工作,经细致的现场勘察和查验查明,死者黄广群,男,1963年1月28日生,系重庆市长寿区人。4月11日中午12点54分,黄广群在重庆机场登机,搭乘南方航空公司CZ6403航班由重庆飞往昆明。经勘查现场、尸体检验并结合调查走访所获取的情况,黄广群系自杀身亡。
目前,有关工作正进一步进行中。
《剃刀夺命飞昆男》追踪 本报记者体验安检
4月12日,本报对南方航空公司CZ6403次航班上的自杀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事件见报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反响,一些市民质疑:乘坐飞机旅行时能否随身携带剃刀之类的生活用刀具?为什么死者能够把剃刀带上飞机?很显然,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了“剃刀”这件凶器身上。
昨日中午2点左右,记者来到了昆明市机场大厅。大厅内一如既往的热闹非凡,约有100多人在厅内等候办理登机手续。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排队进行安全检查的旅客,询问他们乘坐飞机时,有没有随身携带剃刀片或者指甲刀等小件物品的习惯,但大部分乘客表示,自己没有这种习惯,因为国内航班最长的旅行时间也不过5、6个小时,没有带那些东西的必要。有一位女士表示,自己常常乘坐飞机,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禁止带指甲刀的这种规定。在记者的要求下,该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小巧玲珑的旅行剪刀。记者看到,小剪刀长约4、5厘米,为全金属制造。该女士表示,她一般都是随身携带着这件小东西,从来没有被没收过。果然,当该女士通过安检门后,安检门报警,但安检员只是用探测仪在女士腰身一带扫描了一下就给予放行。
记者在现场看到,乘客进行登机之前的安全检查,一般需要经过两道手续,首先是在安检人员的要求下,把身上的手机、钥匙和一些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入塑料小筐,通过X射线安全检查仪。随后乘客自己通过安检门,如果安检门没有报警,则立刻可以通过;如果安检门报了警,则安检员需要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对乘客进行全身复查。在安全检查通道7号口处,记者向安检工作人员咨询:乘客登机时哪些物品可以随身携带,哪些物品不能随身携带。工作人员首先表现得很热情,告诉记者在安全检查通道前面有相关的条文,请记者自行阅读。记者表示已经阅读过,并告之条文上没有提到象剃刀片之类的刀具是否属于管制范围。工作人员立刻表示,在没有得到上级领导的通告之前,请记者到工作人员通道去咨询。
机场工作人员通道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金属制品的小刀、剃刀片肯定是不准随身带的,而且通过安全门的时候一定会被查出来。”记者随后追问,有没有可能检查仪器失灵或者是别的原因导致漏检,让乘客把剃刀片随身带上了飞机。该工作人员说:“检查仪器失灵这种事发生的可能性几乎是零,所以万一真的被乘客把剃刀随身带到了飞机上,这就是安检人员疏于职守了。”
相关信息链接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六章 附则
附件二: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来源: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官方网站)
实习记者 王绍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