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是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年轻律师,近日,他接手了一个天津拆迁纠纷案。但是,令他想不到的是,案子还没有在法庭立案,王令就先遭到了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的威胁。“裁定我不下”,“收条我也不开”,“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说完,王学林还给了王令一记勾拳,然后掐住王令的脖子。(《华夏时报》4月11日)
“有话说在法庭,有理讲在法庭”,这是我们对法庭寄予的最高期望,每一个到法庭上去寻求法律援助的人,都希望能够表达出自己的法律诉求和愿望。然而,当事人律师还没上法庭,就已经被法官掐住了脖子,有理说得出,有话讲得出吗?有人用一句这样的顺口溜来比喻当前的司法过程的,“公安是做饭的,检察院是送饭的,法院是吃饭的,而律师是要饭的”。“法官掐住律师脖子” 的新闻隐喻是,不仅不让律师要饭,甚至大有“连你所有的,也要拿过来”的口气。
这就是一个法官的言行吗?怎么听都像在街角打架的王二。法官为什么要掐律师的脖子?表面上看起来是法官粗暴无礼、素质成问题。但是,我想,这位行政庭庭长不是疯狗,见了人就想咬。正常的狗咬人都是有原因的,比如听了主人的使唤;我想,法官打律师,而且打的是当事人的律师,这绝不是一个“素质”就能解释的。常在媒体上看到这样诸如“豪华葬礼是封举报信”,“贪官的情妇就是封举报信”等标题,那么,“法官掐住律师的脖子”是不是一封举报信呢?
一个该立的案子不立,而且不容解释,甚至出手伤人,谁给了这么一个小小的庭长这么大的胆子?据报道称,当时打人时,该法院的院长其实也在场。原来如此,这位行政庭长只是这个法院放出来的一条看门狗而已。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其中一个当事人王芳(化名)甚至被关进了法院的拘留所。几天以后,王芳无奈地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不再掺和进去了”。“不掺和”,是指不再参与这个官司了。我想,这个事件远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律师维权”问题。这是一起拆迁官司,是社会的敏感神经。从法官打人这个反常的举动,再到法院逼当事人放弃提起诉讼,法院的这些行为不得不令人生疑,里面是否存在不同程度的司法腐败?
“律师被打”后,有全国律师协会为他撑腰,然而,官司的当事人又能怎么样呢,只能选择默默承受,这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律师的权益需要维护,但我更希望看到这个案子背后的内幕。
这些年来,我们法院进行了许多改革,法官的大盖帽摘了,法官的席位上也多了一个道具――法槌,而且还穿上了代表正义的黑色法官袍。这被标榜为与国际接轨,是司法理念的进步。法官是以中立的角色出现在案件中的。然而,当“法官掐住律师的脖子”的时候,法庭就再一次沦落为封建衙门。法官头上的“大檐帽”虽然摘了,但法官心中的“大檐帽”却久久难以放下。
( 彭兴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