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办理签证336份
警察领刑4年
本网兰州4月13日电 周文馨陈玉霞原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邢照泉,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办理签证。4月7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以“办理偷越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对邢照泉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同案犯刘阳因出售出入境证件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了解,2004年10月初,港澳地区警方在开展名为“阳光”的集中整治行动中,抓获51名来自内地的卖淫女。根据签证编号,公安部发现这些签证均属嘉峪关市所办,将此案确定为特大案件,要求嘉峪关市有关部门查办。嘉峪关市公安、检察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查明此案系嘉峪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邢照泉所为。2005年1月,邢照泉被嘉峪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据邢供认,从2004年6月到7月,湖北籍无业人员刘阳找到他,要求办几个去港澳地区的签证,刘打着商贸活动的幌子,先后为多人办理签证手续,并向每人收取好处费。刘阳交代,其在深圳海关看到有许多办理签证的小广告,就根据小广告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说只要他能办理签证,每个签证给他200元好处费。他便拿了几个往来港澳通行证号码和持证人身份证号码,找到了邢。签证办完后,刘按照远远高于正常收费的标准,每个签证给邢100元“手续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邢照泉违法为非本地籍人员办理签证336份,其中51份签证流入到卖淫女手里,其他大部分说不清去向。被告人刘阳出售出入境证件,情节严重。故判处邢照泉有期徒刑4年,没收非法所得33600元;判处刘阳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3万元。(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