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向国家申请争取年内提前执行国Ⅲ标准;三是符合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由于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规范都尚未明细,因此广州市目前还难以制定出操作性很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待国家出台这些相关标准和规范之后,广州市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加以实施。
记者:国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控制机动车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对于广州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广州市是特大型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是特大城市共同遇到的难题。当前,我市的大气污染类型已由煤烟型污染转变为煤烟和机动车混合型污染。近几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0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80万辆,汽车保有量约80万辆,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市民对空气污染的投诉量日益增多。同时,由于机动车是低空排放,恰好处于人的呼吸带范围,直接危害市民的身体健康。
记者:广州将如何解决因机动车数量增加而带来的尾气污染问题?
答: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多年来,一方面积极为市民享有汽车需求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努力解决机动车发展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我市于2005年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并制定实施了《广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系统建立了近、中期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框架,其中,实施标志管理制度是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标志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部门将全面加大机动车污染整治力度,对于排放超标、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记者:广州市1000毫升以下限行标志将会如何调整?
答:根据交通和环保需要,2001年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牌证和对微型小汽车加强管理的通告》,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部分主干道设立了1000毫升以下微型小汽车的限行标志。这些标志的调整,将纳入我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届时与其他措施一并实施。该方案将会在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规范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将始终把节能环保放在第一位,借鉴国内外机动车管理的先进经验,采取环保标志管理等措施,加强对机动车污染的整治,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