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成都4月15日消息 (记者刘涛 通讯员 蓝剑
庆元)四川省宜宾一名17岁弱智未婚少女肚子涨大起来被父亲发觉,到医院检查时方知怀孕,经询问少女道出是亲叔叔所为,愤怒的父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被告人黄定付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受害人燕燕4029.56元的一审判决。
2005年2月1日上午,宜宾县柳嘉镇群勇村村民黄定付窜入邻居其兄黄某某家,在得知其侄女燕燕(17岁)一人在家后,遂关上堂屋门,将燕燕抱进卧室按倒在床上,燕燕欲呼救黄定付即用手捂住嘴,燕燕用手抓黄定付的头发又被黄定付把手压住并被黄定付用语言威胁不要闹,在燕燕停止反抗后,黄定付对其实施了奸淫。后其父发现未婚女儿肚子大起来,以为长了瘤子,便由燕燕的姑姑黄某某带其到医院进行B超检查,医生告知燕燕已怀孕5个多月,经追问燕燕才说出是黄定付强奸了她。同年8月6日,燕燕引产下一6个多月的胎儿。经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燕燕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卫能力,黄定付为燕燕所产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审理认为,黄定付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燕燕是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和无性自卫能力的少女,黄定付与燕燕又系叔侄关系,其行为造成了燕燕怀孕及引产的严重后果,应予严惩。黄定付的犯罪行为给燕燕身体造成的伤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新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