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八、测绘管理与保障服务
测绘保障服务取得新成效。测绘系统完成测绘服务总值
23.8亿元,向社会提供各类地形图约61.9万张、数字地图约12.6万幅,大地成果8.6万点、航摄成果约57.4万片。编制出版行政区划、教学、旅游等地图、图书2164种,总印数1.7亿册(幅)。组织开发了一批供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所急需的地图和基于地理信息的管理系统,为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测绘保障。测绘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河北、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省(区、市)修订出台了测绘管理条例(办法)。在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后,完成地方测绘管理条例(办法)修订的省(区、市)达到23个。
基础测绘工作不断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取得新进展,1∶5万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建成和更新了一批省级1∶1万和市县级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测制了大量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基于网络的地理信息分发服务系统投入试运行。“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经国务院同意已正式立项。对珠穆朗玛峰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大地测量和珠峰高程测量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向国内外公布珠穆朗玛峰高程新数据8844.43米。国家测绘局与民政部共同编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集》。一大批“十五”测绘科研项目通过鉴定验收,《空间信息网络服务技术及产业化》、《空间数据自动综合技术及应用工程》分别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测绘市场进一步规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家测绘局会同中宣部、外交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公民国家版图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测绘局联合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出台了《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继续加强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地图类违法案件440多件,查封、收缴违法地图产品25.7万件。全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基本完成,2005年底测绘资质单位达到9100多家。
测绘战略研究与规划工作稳步开展。继续开展测绘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测绘事业发展战略纲要》。开展了《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编制了基础测绘规划和测绘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国土面积外,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