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将建立出租车油价与租价的联动机制:当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到一定程度时,依次启动企业向驾驶员发放燃油补助、向乘客收取燃油加价、适时调整租价等应对燃油价格上涨的措施,当燃油价格持续下调时,则相反。
我赞成这种“梯级递进”式的联动机制,但对其中一些具体做法,笔者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一方面,实现油价与租价的联动并不一定要将二者“混同”起来,比如通过调整租价来应对油价上涨,当上涨的燃油价格被隐含入租价当中时,实际上已难以准确反映出油价本身的变化,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其所能直观看到的可能只是“租价在涨”,这容易引起空驶率的增高,最终影响到司机的实际收益;另一方面,目前一些燃油加价方式往往都是选择一个固定数额,而多少忽视了将油钱与乘客实际运行里程作必要的结合的考虑,也就是说,行驶里程越多的,本应当支付越多的燃油费。
这样做比较合乎情理,也容易让不同的消费者接受。
比如在民航领域,按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日前调整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这种以“800公里”作为适当提高收费的界线,应当说更具合理性。
因此笔者建议,完善出租汽车油价与租价的联动机制,不妨在保持原有租价不变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使油价增长与行驶里程相结合,使其更能反映出二者之间的对应和递增关系,即“多行驶者多耗油,多耗油者多交油钱”的规律。这不仅更符合实际,也有助于避免单纯增长租价或将油价并入租价而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乃至造成出租车客源的减少或加大空驶率。
墨帅(北京律师)《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