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6日讯(记者刘艳)《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今天开始实施。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廉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如何保障真正困难的群体享受到廉租房制度?随着该办法的实施,本报热线也接到了市民提出一系列的问题。
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当中
市民申请廉租房还需等待
有关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16日开始实施的消息经过媒体报道后,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了询问申请廉租住房的相关情况。记者走访海口市房管局时了解到,目前关于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细则仍在制定中,市民还不能进行申请。
据海口市房管局房产管理科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后,才能接受市民的申请。据介绍,海口的廉租房保障方式将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配租两种方式进行,并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要方式,由政府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符合规定标准的普通房子。
据了解,自1990年以来,为了解决海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海口市政府相继投资兴建统建房、解困房、双困房、特困房等5500多套,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一定程度缓解了海口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状态。但据调查统计,截至2005年10月底,海口市享有低保救助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有710户,累计数千人。
事先严把关事后跟踪监督
让真正困难家庭享受廉租房
对于海口市将要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一些市民有着新的担忧:海口市为解决困难居民住房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兴建了安海、得利、广益、厦美、千家、万福、间乐等7个“解困房”项目,这些“解困房”推出时,一些实际上并不困难的人利用政府的政策,一人就购买了好几套用于出租或变卖。一些市民不禁提出疑问,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过程中,如何确保真正有需要的困难家庭得到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
海口市房产局房产管理科负责人表示,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居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房管部门将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而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住房租金核减待遇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每年度向区房产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此外,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连续一年(含1年)以上超过规定保障标准的,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而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等行为之一的,将由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五种渠道筹集廉租住房
三种方式筹集廉租房资金
据介绍,目前海口市用于廉租房得财政预算200万元专项资金已经到位,今后海口还将通过3种方式筹集廉租住房资金。一是财政资金,每年度都将由市、区财政预算安排岀专项资金;二是住房公积金增益,每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后余额的10%,将作为海口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此外还有接受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渠道筹措。
此外,海口市的廉租住房,将由市、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收购符合该市廉租住房标准的旧普通住房、收购半拉子工程改造建设成的廉租住房、回收符合该市廉租住房标准的腾空公有住房、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兴建的廉租住房、接受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符合该市廉租住房标准的普通住房,共5部分组成。
根据《办法》,海口廉租住房的建设将以小套型为主,住房面积标准可分别按成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36平方米、48平方米或60平方米计算。用于建设廉租住房的土地,可按当年度供地计划,由政府从海口市储备地中无偿划拨;或者利用居委会或社区的建设留用地。
关键词解读:
关键词一: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申请海口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的家庭,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海口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海口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含3年)以上;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海口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3个月(含3个月)以上。同时,这些家庭住房还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家庭人均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以下的;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危房(含居住自有危房、租住国家直管公房、租住所处单位住房);没有住房的。
关键词二:如何申请廉租房保障?
据介绍,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如需申请廉租住房配租或租赁住房补贴,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须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并经民政部门审查及出具符合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籍簿;现居住地所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关键词三:廉租住房租金是否可减免?
据介绍,已享受配租廉租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如符合规定条件还可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租金免、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承租户,可申请免交住房租金:享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达2年(含2年)以上的特困家庭,且家庭成员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的:家庭唯一劳动力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持有残疾人证书的,且家庭成员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的;经批准的特殊困难家庭。
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减收住房租金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家庭成员中有3人(含3人)以上,具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且被赡养或者被抚养人现没有经济收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