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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汪承贤
开篇的话
本报和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推出的“红绿灯导刊”今天与您见面了!
本刊集新闻性、实有性、服务性为一体,融社会、家庭、生活为一炉,以引导人们在红绿灯下感悟人生,珍爱生命,告别陋习,安全出行。其中的“行路指南”将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有效提醒您选择方便、快捷、合理的道路,以减少拥挤路段的压力和堵塞;“交通安全大看台”将由警方为您剖析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的综合成因,告诫每个交通行为参与者从中吸取的教训及易发生事故路段和该注意的问题;“看看谁在闯红灯,看看谁在超速行”将公布车辆被“电子警察”拍摄到的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的信息,便于您进行及时查询……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红绿灯导刊”让我们共同踏上安全出行的征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关于不能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宣传屡屡见于报端,但许多司机对此仍漫不经心。17日下午5点20分,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在海秀路南庄酒店附近拦下一辆贴着“百年好合”的婚车,具有2年半驾龄的林司机表示不知道这样做是要被罚款的。
当天下午,林司机驾驶一辆帕萨特小车前往文昌参加第二天的婚礼。小车上贴了许多彩花,更醒目的是车牌上贴了“百年好合”的喜字。对此,林司机表示婚车上张贴喜庆字眼已经是一种习俗,他并不知道这样做已经违章。
特勤大队华队长介绍,17日上午,他们在白驹大道检测车辆超速时,一个婚车队伍中的5辆婚车集体超速,限速80公里/小时的马路,每辆车都开到了90多公里/小时,但由于车牌被遮,监控也失去了作用。
对此,海口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海口的结婚礼仪车行驶大街小巷,大都用“百年合好”、“永结同心”等字体的红纸遮掩住机动车前后号牌,以此增添“喜气”,并成传统习俗迅速蔓延,但这类现象虽合情但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违者罚200元,记3分。
据了解,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此将开展专项整治,要求执勤民警在“习俗”面前不得“睁只眼闭只眼”。另据了解,自4月份海口警方全面清理不按规定悬挂与机动车号牌无关的异类号牌现象以来,先后有56名“标新立异”的事主受到查处,使招摇过市的“赛×××”、“集结×××”、“官员×××”号牌明显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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