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4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一季度监测到的16个虚假违法广告。这些广告大量使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效,或者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在监测到的违法广告中,有10个是来自北京本地医院在外地媒体发布的,涉及北京新兴医院、北京施恩医院白癜风治疗中心、中国中医药研究院高血压防治中心、华都中医院、时珍堂医院、京泰医药科学研究院、北京藏医院、金典糖尿病医院、同仁长虹医院等。工商总局要求广告发布所在工商机关立即查处上述虚假违法广告。
(廖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