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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
文/图本报记者刘鼎图中的花园和道路占用的都是国有土地。
本月初,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律师邬玉明向湖北日报及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举报,湖北大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建设畔山林语住宅小区中,将相邻的湖北东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划拨土地改造成私家花园,并以合同约定方式赠送给购房者。
13日上午,邬玉明律师带着记者查看了畔山林语住宅小区。邬律师介绍说,去年7月,他购买了畔山林语住宅小区一套一楼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发现开发商存在违法侵占国有土地的情况。小区与东山电力公司相邻的10多个单元,一楼花园均占用的是东山电力公司的国有划拨土地,占用面积还包括部分房屋的主体、花园下面的道路、水泥乒乓球台,羽毛球场等永久性建筑。
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居民们反映均不清楚小区与东山电力公司相邻的绿化地带和一些公共设施占用的是国有土地。而在湖北大都置业公司售楼宣传的房型中,赫然标明一楼带有“入户花园”和“景观花园”,声称“私家花园面积50平方米”等。邬玉明律师调查取得的资料表明,湖北大都置业公司于2002年5月以出让方式取得宜昌市开发区云集隧道出口南侧编号为100201056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8387.41平方米。而与其相邻的宜昌东山电力公司享有编号为10020104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这一地区的土地属三类地,按宜昌目前的地价标准,大都公司取得所占用的近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需缴纳数百万元土地出让金和税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3年5月,湖北大都置业公司与宜昌东山电力公司签有一份合作协议书,大致内容为,“为提高畔山林语品位”,经大都置业公司请求,双方协商决定联合对东山电力公司拥有使用权的约7.4亩土地进行环境整治,由大都置业公司投入一定资金进行园林建设,并给予东山电力公司80万元补偿费,土地使用权仍为东山电力公司所有。协议还特别约定,“土地环境整治后,在视觉及实质上与房地产项目(即畔山林语)用地连成为整体;湖北大都置业公司不得就该宗土地使用权对外作不实宣传,如向购房客户承诺赠送一定范围的花园等。”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邬玉明律师的举报信后,迅速介入此案,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该局执法大队队长田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起严重的超面积非法用地案件,如果举报属实,国土部门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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