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杨维汉、孟娜)去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认为,公司的成长需要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目前商业贿赂和诚信缺乏是公司法实施中的两大“毒瘤”。
江平22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公司法改革峰会上直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司制度实践只有20多年,比起发达国家经历了近400年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中国更需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积淀公司理论和文化,并且渗透到企业家和公司员工的日常行为中。
有关统计显示: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最近5年内我国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案值达52.8亿元。与会专家认为,商业贿赂和诚信缺乏对公司之间的市场竞争机制损害很大,如果通过贿赂手段的公司大量获取商业机会,不讲诚信的公司浑水摸鱼,整个市场就不能以质量、服务为准,公平竞争就无从谈起,必然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无序。
目前公司法经过修订后已经正式施行,反垄断法已经进入了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审议的39件法律草案之中,企业破产法草案也将继续进行审议。公司法律制度逐渐完善,司法机关审理公司案件也在不断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指出,公司在法律上被赋予了人格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保护。公司是利益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审判人员不能简单地利用司法手段介入公司内部事务。
据了解,公司法改革峰会共有12个国家的50多名中外法学家到会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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