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老公参加生育保险,可报销妻子一半生育费用。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即使女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也可以报销部分生育费。
据介绍,过去,夫妻双方只有男方参加生育保险的,只有女方为农村户口或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城镇失业人员,才能按标准报销50%生育医疗费用。 现在南京市扩大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人群范围,取消了对参保男职工配偶的身份限制。女职工报销生育费用具体限定额度为:顺产医疗费用按1200元限额支付,助娩产按1500元限额支付,剖宫产按3000元限额支付,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医疗费用按800元限额支付。每项费用超出限额在500元以内的,个人自付超出部分的20%;超出限额501元到1000元的,个人自付超出部分的30%;超出限额1001元到2000元的,个人自付超出部分的40%;超出限额2000元以上的,个人自付超出部分的50%。 |